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游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山镇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23593 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和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设计施工、养护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山镇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清市三山镇

2.3 建设规模:三山镇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共包含6段道路,分别为龙三线(北陈至三山段)、嘉儒村支线、北陈村支线一、北陈村支线二、大扁线及曲白线,改造总24.75公里。主要包括①龙三线(北陈至三山段)为县道X175,路线起于北陈小学附近交叉口,终于县道X178(三山村),改造长度6.308公里,路面宽度为4.5~15.0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②嘉儒村支线,路线起于龙三线(嘉儒小学对面交叉口),终于海边步栈道东侧道路,改造长度1.635公里,路面宽度为4.0~4.5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③北陈村支线一,路线起于龙三线(北陈小学附近交叉口),终于北陈村支线二,改造长度0.527公里,路面宽度为4.5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④北陈村支线二,路线起于广钟岬角栈道平台,终于东侧海边步栈道,改造长度0.582公里,路面宽度为4.5~6.0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大扁线为乡道Y033,路线起于三圆线交叉口(官路村),终于北楼村村委,改造全长9.016公里,路面宽7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曲白线为乡道Y031,路线起于X178东郭村入口,终于白鹤村,改造长度6.673公里,路面宽7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工程投资约7406.5937万元,其中建安费6507.3819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三山镇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检测、设计、工程施工、养护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检测工作范围包括: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前路面状况调查(路面弯沉、板间传荷、平整度检测、路面取芯及道路脱空雷达检测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沥青超薄磨耗层目标、生产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包含沥青布氏旋转粘度、PG等级等)、现场路面平整度、渗水检测等工作

2)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完成该工程超薄路面的设计、污水管网改造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设计文件的审查、咨询、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3)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超薄罩面加铺、路面修复(含部分路基修复)、涉及污水管网的路面改造排水设施修复交安设施修复等施工内容;

4)养护工作范围包括:养护工作期限内沥青路面的泛油、裂缝、车辙拥包等病害处治及修补工作。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养护工作期限为缺陷责任期2年和缺陷责任期满后5年,合计7年。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等相关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检测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1312:00:00202391917:00:00,登录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31016日09: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金园路1号

电话:0591-85910350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54218

联系人:林游、李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

联系电话:0591-8526430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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