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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0日,我局对4个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33365 传真:0812-3334485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东楼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818

邮编:617000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攀枝花市建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鼎煤矿火烧屋基井整合工程》

攀环验(2017) 14

2

攀枝花市建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老熊箐煤矿扩建工程》

攀环验(2017) 15

3

攀枝花市兴茂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全尾矿深度回收利用项目》

攀环验(2017) 16

4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表外矿利用-破碎工程项目》

攀环验(2017) 17

攀环验(2017) 14

攀枝花市建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鼎煤矿火烧屋基井整合工程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有比较健全的环保组织机构,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经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效果良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项目在今后的正式生产中,要做到以下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全面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设施、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3、其他应做到的事项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和验收小组意见执行。

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仁和区环保局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攀环验(2017) 15

攀枝花市建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老熊箐煤矿扩建工程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有比较健全的环保组织机构,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经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效果良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项目在今后的正式生产中,要做到以下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全面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设施、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3、其他应做到的事项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和验收小组意见执行。

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仁和区环保局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攀环验(2017) 16

攀枝花市兴茂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全尾矿深度回收利用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环保管理档案资料完备,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经四川省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项目在今后的正式生产中,要做到以下要求:

1、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全面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设施、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3、其他应做到的事项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和验收小组意见执行。

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东区环保局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攀环验(2017) 17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表外矿利用-破碎工程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环保管理档案资料完备,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经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项目在今后的正式生产中,要做到以下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全面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设施、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3、其他应做到的事项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和验收小组意见执行。

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东区环保局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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