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城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安莉芳路既有管线扩容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9419.4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城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安莉芳路既有管线扩容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2024-08-02
发布日期:2024-08-02
合同名称 | 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城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安莉芳路既有管线扩容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发包人 |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济南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投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480 |
合同价款 | 94194704元 | 合同规模 | 520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章丘区(安莉芳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一华电章丘电厂)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7-19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07-19 |
违约责任 | 承包人未提交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职,承包人应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天,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及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它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发包人有权按通用合同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向承包人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次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 1 万元,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手续的按 1 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 1 万元/次 向发包人支付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按通用合同条件更 换项目经理,并向承包人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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