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204-440303-04-01-46699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3-04-01-466993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08 09:00 至 2023-04-2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4-1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4-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
办公电话:075582281772
传真:
手机号码:1868498712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B座20楼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03-04-01-466993002001
标段名称: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2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495.05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其中,1、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管线探测、工程测量等全阶段物探、勘察、测量工作,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以及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等配合工作。2、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可研单位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BIM 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图编制;必要的专题研究、技术论证工作;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改迁设计、涉铁设计、防洪、环评、水保、地灾等各类评估报告,既有设施检测报告及设计所需要的其他专题研究等);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等。3、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负责人应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204-440303-04-01-46699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3-04-01-466993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08 09:00 至 2023-04-2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4-1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4-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
办公电话:075582281772
传真:
手机号码:1868498712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B座20楼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03-04-01-466993002001
标段名称: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2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495.05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清水河二路东段(清水河五路—广清路)及环仓东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其中,1、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管线探测、工程测量等全阶段物探、勘察、测量工作,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以及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等配合工作。2、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可研单位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BIM 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图编制;必要的专题研究、技术论证工作;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改迁设计、涉铁设计、防洪、环评、水保、地灾等各类评估报告,既有设施检测报告及设计所需要的其他专题研究等);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等。3、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负责人应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