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聂家河镇丁家坪村灯盏窝农产品分拣加工园区二期仓库地平硬化及配套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2.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灯盏窝农产品分拣加工园区二期仓库地平硬化及配套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报镇人民政府审批,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询价内容:灯盏窝农产品分拣加工园区二期仓库地平硬化及配套项目
二、预算资金:126850元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本项目相应建设及施工资质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经营组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质量要求:经采购单位实地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五、现场踏勘及咨询:即日起,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评估工作量、咨询合同主要条款。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可在2024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工作日)下午5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到聂家河镇丁家坪村村委会报名,领取询价报价单及询价须知,逾期不予受理。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点在聂家河镇丁家坪村会议室召开询价会,请各报价单位将询价单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密封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进行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询价单位:聂家河镇丁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陆华山
联系电话:13986748645
聂家河镇丁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一、询价内容:灯盏窝农产品分拣加工园区二期仓库地平硬化及配套项目
二、预算资金:126850元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本项目相应建设及施工资质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经营组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质量要求:经采购单位实地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五、现场踏勘及咨询:即日起,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评估工作量、咨询合同主要条款。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可在2024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工作日)下午5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到聂家河镇丁家坪村村委会报名,领取询价报价单及询价须知,逾期不予受理。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点在聂家河镇丁家坪村会议室召开询价会,请各报价单位将询价单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密封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进行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询价单位:聂家河镇丁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陆华山
联系电话:13986748645
聂家河镇丁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