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计划外车辆装备(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6号金证科技园3号楼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R-HW-20231129-03
项目名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计划外车辆装备(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计划外车辆装备(第二批次)采购项目,详细采购需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同包预算总价。
项目包段划分、详细清单及预算。
包段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 |
罐类消防车 | |||||
包一 | 4.5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1 | 290 | 290 | 否 |
包二 | 8吨泡沫消防车 | 2 | 80 | 160 | 否 |
战勤保障类消防车 | |||||
包三 | 单车组远程供水系统 | 2 | 360 | 720 | 否 |
包四 | 淋浴消防车 | 1 | 115 | 115 | 否 |
合计 | 6 |
| 1285 |
|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底盘的车辆: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3个月。整车质保期不低于5年,随车器材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所投车辆工信部公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6号金证科技园3号楼305室。
方式:具体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6号金证科技园3号楼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1.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提供所投车辆工信部公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1.9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5份(一正肆副),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样品电子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项目所要求提供的样品,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样品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4、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5、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7、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6号金证科技园3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智工、电话:13770508001、邮箱:2460197868@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6号金证科技园3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智工、电话:1377050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主任
电 话: 025-8633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