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第一中学实验楼粉刷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cz-2302017-23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旭东15527106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十堰市第一中学实验楼粉刷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3 22:29发布单位: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5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十堰市第一中学实验楼粉刷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302017-23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3-00978

3、项目名称:十堰市第一中学实验楼粉刷施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25.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实验楼粉刷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4日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2/#/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湖北数字证书预受理平台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2、本项目需要的落实政府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
3、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4、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020]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第一中学

地 址:0719-8117034

联系方式:0719-863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

联系方式:1552710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东

电 话:1552710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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