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高桥有限公司脱硫烟气除雾装置\(半)干式脱硫除尘 催化烟气 120000Nm3/h 颗粒物≤25mg/Nm3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0910-5509-0275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70178482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晨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上海高桥有限公司脱硫烟气除雾装置\(半)干式脱硫除尘 催化烟气 120000Nm3/h 颗粒物≤25mg/Nm3(招标编号:NWZ240910-5509-02752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脱硫烟气除雾装置\(半)干式脱硫除尘 催化烟气 120000Nm3/h 颗粒物≤25mg/N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脱硫烟气除雾装置\(半)干式脱硫除尘 催化烟气 120000Nm3/h 颗粒物≤25mg/Nm3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至少1套催化烟气脱硫或脱硝内构件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工艺包提供方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授权书。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逐条响应《高桥石化炼油区域2号催化装置脱硫塔技术改造项目2号脱硫改造单元(08100)喷固碱装置请购技术文件》中5.2技术方案的要求,不接受任何技术偏离。 (3)投标人必须对下列内容做出承诺,如不能达标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验收标准达到颗粒物手工检测排放浓度<25mg/Nm 3 (干基,3%O 2 ),烟气无蓝烟拖尾。 (2)粉体经过研磨、分级后,符合粒径30微米的要求。 (4)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8月27日12时30分 2024年9月3日12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晨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9月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朱炳杰 联系人: 李晨光

电   话: 13701784827 电   话: 021-58661005

电子邮件: zhubingjie@sinogpc.com 电子邮件: wzlic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8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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