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山县12个乡镇,包括边务镇、小庄镇、千童镇、韩集镇、庆云镇、望树镇、孟店乡、常庄乡、小营乡、杨集镇、圣佛镇、盐山镇; 2.1.3项目规模:柏油路造面5.1998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道路26.9750万平方米、铺设面包砖道路28.07656万平方米、修建排水沟3.69万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587盏、建设公厕17座、文体广场9个、排水涵洞21个,维修节制闸2处、扬水站2处,河道清淤11千米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实施监理服务;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 09:00至2024-05-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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