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新建高标准厂房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备[2023]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高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标准厂房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建标准厂房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盐城市建湖县塘河街道李夏村三组、颜单镇古虹村五组。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拟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前期综合咨询、地质勘探、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事项进行全过程招标。
4.建设内容:新建3幢厂房、实验楼、研发楼等,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39963平方米(60亩),总建筑面积约65630平方米,其中1#楼约17730平方米,2#楼约9750平方米,3#楼约10980平方米,传达室约36平方米。
5.服务期限:300日历天(具体为从项目实施至所有项目资料已提交县城建档案馆并通过认可;审计决算报告完成并通过县审计局出具决算审计报告;保修阶段全过程结束,为项目全周期的结束时间)。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前期综合咨询、地质勘探、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
8.1设计(方案+施工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内容(详见设计要点);
8.2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监理工作;给予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团队相应的配合,以便更好的完成整个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配合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需要工程监理配合的工作;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变更签证等现场管理资料;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提供相应的技术交流与相关支持;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在招标阶段为招标代理提供标段划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等技术支持。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执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5)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8.3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审)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8.4招标代理服务: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8.5前期综合咨询:主要包括负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交通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报告、基坑监测的编制,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8.6地质勘探:主要包括按国家规范进行地质勘探,勘探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根据工程的类别、设计对勘探任务的要求、工程建设场地的地理、地质特性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场地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建筑工程建设经验;地基基础设计的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标准勘探规范的要求及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勘探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8.7其他:工程检测主要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室内装饰工程检测、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全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桩基检测、常规材料检测、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内容)等所有检测服务及相关手续的备案(不含消防检测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9.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A3209250001000087001001
新建标准厂房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设计(方案+施工图)、地质勘探、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前期综合咨询、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总负责人、各组负责人及各组成员。
6.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需要及时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本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2)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要求。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管(监、建)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各机构成员(含评标办法中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 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十、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高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187965510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高新区智慧产业园D区52栋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8862059589
2024年1月25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人员配备、类似业绩、奖项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负责人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信誉(可选)
其他要求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2.详细评审(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8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指相除),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组成员(9分)
1、项目总负责人每具有资格审查要求中一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土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设备监理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4、除上述人员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每额外配备一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加1分。每人次限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上述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造价师注册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上述证书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人员(含项目总负责人)不重复计分,投标时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截屏证明。
(三)投标人荣誉(4分)
1、投标人近5年以来(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行业协会评为“监理先进(或优秀)单位” “造价先进(或优秀)单位” “设计先进(或优秀)单位” “招标代理先进(或优秀)单位”的,每项得0.5分;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行业协会评为“监理先进(或优秀)单位” “造价先进(或优秀)单位” “设计先进(或优秀)单位” “招标代理先进(或优秀)单位”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每种奖项以提供的最高等级计分,每种类型奖项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2)如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奖项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均得分。
(四)业绩及奖项(3分)
1.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12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5亿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必须包含监理、设计和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两项服务内容)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 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身份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必须包含监理、设计和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两项服务内容) 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计分,本项计分还需提供能反映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证明材料。辅助证明材料资料要求同计分业绩要求。否则其奖项计分不予认可。
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0.8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0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省优奖项名单详见附件B:各省辖市市优以当地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计取。
(五)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