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新集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颍上县新集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YSZGY-CG2019005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6月12日
开标日期:2019年7月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金华中仁车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金塘边村4幢厂房101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环境整治外包服务 一年 12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强、王克志、朱玉珍、陈辉英、刘华群
招标人名称:颍上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颍上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35086688
招标机构名称: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58-4560718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公告期限: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联系电话:0558-45607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颍上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44528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3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