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服务-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鉴定评审招标公告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207(s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1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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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服务-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鉴定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1: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服务-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鉴定评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20楼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31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207(S);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服务-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鉴定评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内容

预算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鉴定评审(淮安、宿迁、无锡地区除外)

800万元

8000元/家

 

 

采购需求: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机关)在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过程中,委托中标人对申请行政许可单位进行鉴定评审,需采购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218日至20222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94966215@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须将获取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拟参与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无。

5、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供应商可选择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可通过顺丰等快递邮寄的方式【收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20楼南楼,汪工收,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16】,不接受到付件。请考虑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导致的文件在途时间延长等情况,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且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 (供应商对自身文件密封性负责,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疫情期间本项目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ID另行通知)。如确需授权代表本人到现场的,需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码,戴好口罩,遵守本公司防疫管理相关规定。

7、友情提醒:为防止呼入电话导致参加线上开标中断,请尽量使用电脑端下载客户端,参加会议。请在电脑上插入耳机,保证会议期间语音传送质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方式:贾先生025-68952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20楼南楼

联系方式: 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025-58835827-8016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1.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发布日期: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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