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364.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3-440115-04-01-413304
预算金额364.89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戚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103-440115-04-01-413304;2012-440115-04-01-42159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 涌)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 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 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 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 察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南沙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对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 长度约1.54公里,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 浚、巡河通道建设、护岸修复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3847.7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28606.54万 元),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对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长度 约43.15公里,朗口涌排涝片和高新沙水源地排涝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南顺水 闸排涝片区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巡河 通道建设、护岸修复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3734.0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37409.6万元),详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滔涌等48条
河涌(道)整治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
南发改投批(2022〕32号文、穗南发改投批(20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大
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
招标内容
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滔涌等
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2.3 工程范围:
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对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进行综合整
治,整治长度约1.54公里,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
清淤疏浚、巡河通道建设、护岸修复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3847.7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28606.54
万元),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大岗镇中落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对大岗镇中沼涌等48条河涌进行综合整治,整
治长度约43.15公里,朗口涌排涝片和高新沙水源地排涝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南顺水闸排涝片区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
浚、巡河通道建设、护岸修复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3734.0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37409.6万
元),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专业内容:囗道路工程、口桥梁工程、口城市隧道工程、口排水工程、口给水工程、口照明
工程、口公共交通工程、口城镇燃气工程、口热力工程、口绿化工程、口电力管沟工程、口水利工
程。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投批(2022〕32号、穗南发改投批(2023〕9号。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投资为77581.79万元。其中;
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3847.7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用28606.54万元):
大岗镇中落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3734.0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用37409.6万元)。
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圃方案深化、囗工程勘察(囗岩土工程勘察、囗工
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现状摸查、囗方案设计、囗方案修改、囗初步设计
及概算、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口其他服务工作等。
2.9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
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2.9.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经发包
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后按审杳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
成修改形成报批稿。
2.9.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11 项目代码:2012-440115-04-01-421594、2103-440115-04-01-413304。
2.12 前期服务机构
2.12.1机构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12.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
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河道
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_
(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 | 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 | ||
注:①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 | ||||
足本项且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 ||||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 ||||
(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ist.gd.gov.cn/xxgk/vitz/content/post 3137220.html) | ||||
定。 | ||||
②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
<20001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160号) | ||||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1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186号)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 ||||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 | ||||
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 ||||
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 ||||
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 ||||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 | ||||
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 ||||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 | ||||
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且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 | ||||
章)。 | ||||
3.6项且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项且负责人须具备水 | ||||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 ||||
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且对项且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 | ||||
件 1)。 | ||||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 | ||||
体,仅限1家承担设计任务,1家承担勘察任务: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位 | ||||
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且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 | ||||
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 | ||||
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且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 | ||||
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 ||||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且负责人、设计 | ||||
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 | ||||
准,具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 ||||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 | ||||
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 | ||||
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等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 | ||||
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
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
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
新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开始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
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
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
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0时15分至2023年
10月23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本部)第08开标室。(电子U盘及保
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5.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
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本部)第08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
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的相关信息。
7.现场考察
7.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
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
表的考察过程中不负仟何责任,且投标人不得因现场考察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
标人须承担踏勘现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8.费用
8.1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
告批复的范围和标准,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以
内。
8.2最高投标限价为364.89万元,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35万元(其中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为
84.53万元,大岗镇中沼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为109.82万元):
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54万元(其中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为
63.42万元,大岗镇中滔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为107.12万元)。
8.3 勘察费用
8.3.1 勘察费用为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
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许可、收集资料、拆除障碍物、修通现场作业道路及接通水源和电源、
平整场地、作业进场、勘察材料及加工等)等全部费用。辅助工作收费包含在勘察费用中,发句人
不另行计量及支付。
8.3.2 勘察费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招标人计算勘察费限价时已按标准计费下浮20%。各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勘察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最终
结算价以财政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
8.4 初步设计费用
8.4.1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全套设计成果
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句人支付
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己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
8.4.2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65%。总平面套打地形图相关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含在
设计费中,不单独列计,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及支付。
8.4.3 初步设计费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招标人计算初步设计费限价时已按标准计费下浮
10%。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初步设计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执行,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
8.4.4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讨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的范围和标准,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
9.其他事项
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入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
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
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4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详见交易平台
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20-84935346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9.6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
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
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
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
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
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
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仟,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
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入
11.1.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11.1.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郭工、020-8493534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03室
11.2.3电话(手机)号码:戚工、020-83383274
11.2.4电子邮箱:358289649@qq.com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
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3.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号E栋3楼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84986039
11.4.4传真号码:厶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
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 o
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
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
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 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需出具) 签订日期: 年 日 |
工期 (交货期) 40 |
最高投标限价 3648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是 |
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 |
是否采用电子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 www.gzggzy.cn/ 是 招标投标方式 式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一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2023-09-2217:00:00 |
2023-10-23 10:30:00 时间 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10-23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时间 |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10-2310: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 |
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第08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电话 | 020-8493534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东 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戚志华 | 联系电话 | 020-83383274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84986039 |
发布责任人 | 戚志华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 的内实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3 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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