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计6台车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计6台车辆
挂牌日期:2023-08-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ZZCQ20230817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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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计6台车辆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8,9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2023-08-24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所列车辆瑕疵及照片仅供参考,对深圳联交所及转让方未掌握的转让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深圳联交所及转让方不对以上信息做出担保或保证,以车辆实物为准。 2、车辆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不含车牌及指标)。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全部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退还车辆。车辆成交后如出现无法启动或相关部件损坏导致无法启动、过户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费自行维修。 3、车辆成交后转让方仅配合将成交车辆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与车辆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或因车辆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共计6台车辆,交纳1万元的保证金可在本次转让的6台车辆中任意受让其中一台车辆,交纳n个1万元的保证金可在本次转让的6台车辆中任意受让其中n台车辆(1≤n≤6)。 5、意向方须仔细查阅《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并自行承担受让后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 6、车辆成交后,受让方需携带身份证到车辆所在地办理交割手续,同时需手持身份证同成交车辆拍照。成交车辆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维修、年审等)不得私自驾驶,需使用拖车移动车辆,拖车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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