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人民法院全端感知系统配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1)30号)文件精神,就余干县人民法院全端感知系统配置设备采购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余干县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余干县人民法院全端感知系统配置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价 |
采购需求 |
预算 |
1 |
一键报警 |
8台 |
¥2800元 |
见附表 |
17.3万元 |
2 |
离岗预警装置 |
8台 |
¥2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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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动摄像机 |
8台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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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远程广播 |
8个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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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支架 |
8个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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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箱 |
8台 |
¥3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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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合一防雷器 |
8个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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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动重合闸 |
8个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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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施工及辅材 |
8套 |
¥1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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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摄像机电源 |
8个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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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链路及运维 |
三年 |
¥7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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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3管理型彩色数码复合机 |
1台 |
¥2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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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方式:采取最低报价法,投标人满足此次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式。
5.项目完工期:2022年12月10日之前将货物送至余干县人民法院并安装调试完成。
6.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或更新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个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通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来政府采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②单位负费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需提供法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证明书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
(9)询价时携带报价函、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无效)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询价地点(超过时间递交属于无效报价)。
9.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各个潜在供应商可到余干县人民法院领取参数要求、报价函及技术响应偏离表等。
询价时间:2022年11月18日10时00分
询价地点:余干县人民法院
10.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1)、请各投标商携带第6项投标人条件及要求中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无效)按询价时间到达询价地点;提供扫描件的我单位有权拒收,其投标无效
(2)、各投标人员按上面询价时间前(逾期不予接洽)到达询价现场签到并递交报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审核资料无误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此项目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中标候选供应商于2022年11月23日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的失信行动并记录在案)。
经办人:范扬青 电话:1777912782
余干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