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汤浦水库水质检测及分析评价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51.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psk20231031
预算金额51.3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龙梅150685454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7
公告正文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SK20231031

项目名称:2024年汤浦水库水质检测及分析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513000元

最高限价(元):513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汤浦水库水质检测及分析评价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513000元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无;

¨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须获得CMA认证或者CNAS认可,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检测机构,认证或认可过的检测项目中应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至 2023年1227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27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毕龙梅   电话:15068545458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未获取招标文件送达或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开标时间:2023年1227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2391445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500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45458

质疑联系人:詹栋炯

质疑联系方式:1826757501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

   真: /

联系人 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9100280

 

公告时间:2023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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