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一次澄清答疑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1:删除“370MHz调度台及客户端 6.与贵州省已建设 370MHz 核心网及省应急管理厅正在建设的核心网、同播控制器、同播固定站、移动站、终端等设备具有兼容性,对已有终端能够实现本项目要求的调度功能”。
问题1答复:技术参数一、通信装备配备“370MHz调度台及客户端 6.与贵州省已建设 370MHz 核心网及省应急管理厅正在建设的核心网、同播控制器、同播固定站、移动站、终端等设备具有兼容性,对已有终端能够实现本项目要求的调度功能”调整为“技术参数一、通信装备配备。370MHz调度台及客户端6.对本次项目建设的同播控制器、同播固定站、移动站、终端等设备实现调度功能”,其余内容不变。
问题2:删除互联网关技术参数中唯一性、排他性及倾向性条款“4.能够实现 370MHz 窄带集群系统终端与窄带自组网系统终端之间传送短消息功能,包括点对点短消息、点对多点的组短消息”、“6.能够接入≥20 个自组网网络”。
问题2答复:此条参数设置目的为符合贵州省应急管理实际应用需求,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市场调查结果,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制造商不少于三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规定的情形。
问题3:删除 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技术参数中不合理条款“5.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修改 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技术参数中倾向性条款“6.支持回波损耗、温度、LNA 电流功耗报警”为“6.支持回波损耗、温度报警”;
问题3答复:此条参数设置目的为符合现场实际应用需求,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市场调查结果,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制造商不少于三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规定的情形。
问题4:删除 370MHz 集群移动站技术参数中不合理条款“7.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
问题5:删除 370MHz 窄带自组网固定站技术参数中不合理条款“7.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
问题6:删除 370MHz 窄带自组网固定站(可移动)技术参数中不合理条款“8.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
问题7:删除 370MHz 多模融合终端技术参数中不合理条款“11.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
问题4、5、6、7的答复:“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为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要求,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市场调查结果,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制造商不少于三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规定的情形。
 
注:
1.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本次澄清内容已同步更新至招标文件并同本次澄清答疑通知一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本次澄清答疑通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参与投标响应,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31日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鸿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文件预览: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1次).GZTYDY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招标文件2024.5.31.zip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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