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含渔业资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
(含渔亚资源)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入”)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
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 招标编号:QT023JFR349C11506BD/CNSC-23HDGC021481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附近海或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评
价(含渔业资源)项目
2.3项目概况:在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邻近海域再次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
查,其目的是较全面、系统、综合地反映厂址邻近海域内主要环境要素和海洋生物各生
态类群的现状,以客观、科学地对厂址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作出评价,并与以往生态
环境调查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报告的
编制提供厂址环境的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含渔业资源)
2.5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灬并在财 i. 云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扼 承担项盲盂务1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日质量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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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 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五年有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7月至今)(需提供合同封面页、
盖章页、工作范围页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和报名。
4.3发售时间:2023年7月13日17:00 2023年7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选择“支
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签署盖章的投标保密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见首页服务中
心下载)。经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
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使用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
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
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
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
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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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联系人:同第11项条款中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5.3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北京时间)。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
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
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入自行承担。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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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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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r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李雯
电话:13683369751
电子邮件: 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
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项目】【在线异议】提
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箱:/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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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核电汇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_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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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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