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预算金额81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8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FGZ01660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增加2层血透区域纯水采购安装。因对总价影响较小,本次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于8月1日发布的图纸作废(图纸名称:儿童医院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图纸、审图、技术规格书2024.07.31),新的图纸(2024年8月6日版本)随本次补疑重新发放,以本次补疑发放的图纸为准,请各位投标人注意重新下载。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或评分业绩可以和项目经理业绩重复吗?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商务及技术评审中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不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含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和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否则不得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
2.依据本项目控制价,涉及到电子与智能化专业的控制价不到1000万,招标文件设置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明显设置过高,限制投标人,建议修改为二级资质要求。
答:经复核清单控制价,电子与智能化专业部分造价超过规定金额,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符合相关要求。
3.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承包方作为参建单位,无法直接参与“优质工程奖项”的评选。此项设置有歧义,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或总包单位)获奖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同时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项目承包合同,即为满足获奖要求。
答: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均可。本项不存在歧义,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疑问:本项目技术难度高,涵盖的专业多,程度复杂,以及包含专业的医疗设备等,鼓励更多的专业公司参与本项目建设。建议调整“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答:联合体设置要求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且不具有唯一性和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自 2021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类似净化工程业绩。疑问(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格业绩1个,投标人加分业绩1个,项目经理加分业绩1个,业绩要求数量多,要求造价体量大,竣工时间至今才3年的时间。自从2020年以来,很多项目建设都滞后竣工。建议业绩时间调整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疑问(2):本项目控制价为8143.7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招标设置业绩金额要求不超过70%项目造价。建议调整业绩金额要求为“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或类似净化工程业绩”。
答:(1)本项目招标业绩的时间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招标业绩金额的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25页明确要求了“创优目标”: ①配合总包单位,取得“黄山杯”、通过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安装工程专业获得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②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同时,确保项目现场争创国家级“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③配合装饰装修单位,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 日期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本项最多得4分。疑问(1):奖项要求时间至今才3年时间,且要求2个奖项,时间跨度短,要求苛刻。建议修改奖项时间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建议修改奖项数量要求为1个;疑问(2):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参照本项目创优目标,明确奖项名称,即明确“黄山杯及等同于,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鲁班奖等都是符合此项要求的。
答:(1)本项目招标奖项的时间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2)黄山杯及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均符合,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7.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均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
问:(1)本项目控制价8143万元,依据相关规定对于业绩金额要求为不超过70%的控制价,招标文件要求6000万业绩,金额已超过此规定。建议调整业绩金额要求为“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
(2)业绩要求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跨度较短,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业绩时间调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
(3)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评审要求,是否能分别计分?
答:(1)本项目招标业绩金额的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招标业绩的时间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3)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商务及技术评审中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均为独立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8.招标文件第25页“创优目标”: ①配合总包单位,取得“黄山杯”、通过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安装工程专业获得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②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同时,确保项目现场争创国家级“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③配合装饰装修单位,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问:(1)奖项荣誉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跨度较短,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业绩时间调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
(2)要求“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提供的奖项数量为2个,设置过高,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修改奖项数量为1个。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是否指:黄山杯及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均符合?
(4)国内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全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建设的,净化工程承包方是作为参建单位,不能直接参与优质工程奖项的评选。故建议:如果是“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也符合评审要求。
答:(1)及(2):本项目招标奖项的时间及数量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3)黄山杯及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均符合,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4)如是“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予以认可。
9.本项目详细评审“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资料无法反映出为投标人获奖的,须另行增加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证明资料”。
要求为“净化工程”获得奖项,而鲁班奖或黄山杯只能是大总包企业的项目获得,无法以净化工程承包获得鲁班奖或黄山杯。
请问(1)若作为参建单位获得的鲁班奖或黄山杯,则提供的合同是否为我单位参建的与总包(或业主)签订的净化项目的合同?
(2)净化工程获得装饰行业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可以?
答:(1)若作为参建单位获得的鲁班奖或黄山杯,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及参建单位与总包(或业主)签订的净化项目的合同,予以认可;(2)予以认可。
10、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表—安装工程—序号412的软件:非接触式嵌墙中央情报协同面板控制系统(含控制面板),根据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该系统为软硬一体的整体报价,分别为非接触式嵌墙中央情报协同面板控制系统和非接触式中央情报控制面板,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85505.38元/套;序号414的软件:非接触式室外观察屏协同控制系统,根据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该系统采用空中影像式的新型交互方式,需要打通各信息系统和接口进行功能实现,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20505.38元/套。
(1)根据我们对类似项目的成本估算和报价调研,我们觉得贵公司的招标价格异常低廉。请问,贵公司有何特殊的成本控制方式或供应链优势能够使您能够提供如此低价的服务?
(2)施工材料质量和标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限价,我们对贵公司在施工材料的选择上是否会出现降低质量或术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感到担忧。请问,贵公司如何确保所采用的材料和功能能够达到或超过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答:最高投标限价中非接触类产品略低于市场价格。因对总价影响较小,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1.《合肥儿童医疗专项工程-技术文件》与《招标图纸-RS-P-53-四层数字化手术室及手术示教室平面图》关于数字化手术室建设内容对应不上,主要涉及点如下:
(1) 技术文件中“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未在图纸中找到对应设备,是否对应图纸中“信息化管理显示平台(24+49)”?如果是,根据技术文件描述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应为27+55组合屏,而非24+49组合屏,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文件和新版数字化手术室图纸为准,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应为27+55组合屏。
(2)根据技术文件中对“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的描述此设备具备集中安装数字化手术室相关设备功能,请明确图纸中“数字化落地设备柜”用途,两者是否冲突重复配置?
答:以技术文件和新版数字化手术室图纸为准,无需另外提供数字化落地设备柜。
(3) 技术文件中医用悬吊显示器≥27英寸,而图纸中医用吊臂显示器(32英寸),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文件为准,医用悬吊显示器≥27英寸即可。
(4)图纸中每间手术室各配置1台信息化管理显示平台(24+49),共2台,而工程量清单中只有1台,是否漏项?
答:安装工程量清单第361项工程量有误,经复核工程量应为2台,合价应为160193.26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无需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79、66223831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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