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采购安装国旗灯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3.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3-115号
预算金额9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娟15609963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采购安装国旗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3-115号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采购安装国旗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35000  

    最高限价(元):93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采购安装国旗灯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35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三连串瓜灯573个,中国结784个,大灯笼101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两轮报价评定成交方式;
2、第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合格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做出最终一轮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对最终一轮做出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为无效供应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30号百花大厦

联系方式:15999001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15609963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娟

电 话:15609963858











附件信息:

  • 库尔勒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采购安装国旗灯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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