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621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茜024-46823819
中标公司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95.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521-00621
二、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
中标(成交)金额:829,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检测化验
供应商名称: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实验区营口市西市区科达路43号
中标(成交)金额:1,950,4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供应商名称:辽宁汉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浑南新区彩霞街1-6号(1-2-1)
中标(成交)金额:9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001包(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 1.认领任务;组建调查采样队;接受培训;做好入场准备;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完成调查采样;做好离场善后工作。 2.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为普查对象,在全县开展土壤性状和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普查。我县耕地面积33544.42公顷;园地面积1077.82公顷;林地面积272950.48公顷;草地面积1312.42公顷。根据国家下发任务,预计完成我县全域表层土壤样品848个的调查采样,其中,旱地表层土壤样点613个;水田表层土壤样点22个;园地表层土壤样点23个;林地表层土壤样点185个;草地表层土壤样点5个。实际外业调查样点数以国家统一布设确认下发的为准。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招标样点数量与最终样点数量不一致导致的工作量变化的风险。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土壤性状和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信息的调查工作。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样点现场确认、样点调查信息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初步制备与流转等。开展外业工作前,须熟悉工作区的成土环境、土壤类型、人为影响等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调查采样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样品定位和局地代表性核查,在电子围栏内确认代表性采样点,调查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拍摄景观照片。针对表层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观测耕地样点耕层厚度等,通过调查采样APP完成调查信息填报与审核,做好样品初步制备和与省级质控实验室对接,完成样品转送。 外业调查采样队伍负责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准备外业调查采样物资,按照《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规定,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初步制备流转任务。每个外业调查采样队伍的技术领队应具有土壤学专业相关背景,并持有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土壤普查办颁发的培训证书。外业调查采样队伍按照服务要求进行工作。负责对外业调查采样信息进行自查,并按时上报数据。 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外业调查采样队伍负责外业调查采样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每个外业调查采样队至少有1名质量检查员。通过“电子围栏”方式落实采样点位、规范采样过程、明确样品标识等。采样信息自查率100%,重点对偏移电子围栏的点位信息进行检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检查。 按规范要求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在国家三普平台上填报,按规范要求提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记录表。 交付样点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工作质量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及质量控制报告等相关报告。 土壤样品从采样点流转到制备实验室,拉运费或物流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完成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848个表层土壤样点的调查采样与样品流转。其中2023年11月20日前须完成任务量的70%,即594个,如后期有所调整,按实际个数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检测化验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主要包括全县848个表层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检测分析任务。其中耕园地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每个样点29项次;林草地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每个样点11项次。
服务要求:1、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 2.中标人需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完成中标土壤样品检测化验、质量控制,向采购人提供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工作报告。 3.样品检测指标与方法:自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查,样品检测指标与方法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及附表6-1、附表6-2、附录7要求,对中标土壤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将检测结果数据报送采购人。 4.样品检测质量控制: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机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暨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文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空白实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密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审核和实验室内部质量评价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按期提供全部检测数据,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接受省级质量监督检查。 5.质量保障承诺:每批次质检误差必须在允许范围之内;凡批次抽检不合格该批次样品需重新检测(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任务要求和检测能力,制定全面系统的服务方案、科学细致的工作计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为确保检测质量和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应急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制度。 7.中标人应制定保密措施,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项目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不得擅自发布项目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利用相关数据或成果等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或开展盈利活动。不得将本项目成果进行修改、转换等处理后直接发布。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人责任,导致泄密的,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8.土壤样品从制样实验室到中标单位的拉运费或物流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前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1.数据整理分析按照《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要求,主要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土壤普查过程中获得的土壤立地与利用信息、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数据分析,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逻辑性等进行检查。2.成果汇交汇总汇交汇总主要包括整理本溪满族自治县普查数据资料、制作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专题图、以及完成相关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等,初步构建数据库。 根据2022年2月1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的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交工作。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程质量控制及成果汇总汇交工作,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汇交和数据库构建、土壤制图、总结报告编写、土壤普查成果的验收等工作。
服务要求:1.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对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中采集、收集的数据、资料及成果等进行整理、汇总等,形成全县土壤三普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以及数据库和样品库等。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制作土壤类型制图、土壤属性及专题制图,组织编制耕地、园田地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土壤质量评价报告、土壤适宜性评价报告县级成果清单内容等及林草地方面按照国家三普要求,提供所有相关报告及成果。 (1)土壤类型制图。根据省土壤普查办确定土壤三普剖面样点土壤类型,按照《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我县土壤类型数字制图更新工作。土壤类型鉴定工作以外业和内业相结合,基于土壤三普剖面点位的遥感影像成土环境、剖面形态、土壤理化属性等信息,依据土壤分类学知识,结合成土过程,判定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以土壤二普土种图为基础,主要针对土种图缺失、土壤类型和边界错误、土壤类型发生变化等问题,结合土壤三普剖面调查及所在图斑土壤类型野外校核结果、成土环境因素数据,考虑山地丘陵不同的景观特点,采用数字土壤制图和遥感勾绘等相结合的技术方法,把剖面点及所在图斑的土壤类型野外校核结果推理至全县范围,形成县土壤三普土壤类型图。原则上,制图比例尺为 1:5 万,制图单元的分类级别到土种。采用样点交叉验证和土壤剖面调查专家野外踏勘验证两种方式评价土壤类型制图的精度。审核土壤三普土壤类型和土壤制图结果。 (2)土壤属性及专题图制图。按照《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根据全县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属性等,对比选择最优土壤制图模型,组织制作土壤质地、PH值、有机质、养分等属性图,以及土壤质量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适宜性等专题图。土壤属性制图审核采用交叉验证、统计不确定性等方法,土壤专题制图审核采用实地校验评等方法。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
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 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9.《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10.《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晓艳、阚亚杰、陈芳芳、王鑫、王靖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23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检测化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231.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6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方式:024-46812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滨河东路汤河福湾170#1-01号           
联系方式:024-4682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 话:024-468238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文件【9.4更正后】最新.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检测化验
供应商名称: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溪满族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供应商名称:辽宁汉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1.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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