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购买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66.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z08-zc-2022-0193
预算金额166.65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4510079
中标公司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66.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04月01日 11:4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购买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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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01日 11:4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冯金龙、刘春、陈红兵(业主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66.656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4510079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1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28-825242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28-84510079 | ||
附件: | |||
附件1 | SCZZ08-ZC-2022-0193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购买非执法类辅助定稿文件.pdf |
一、项目编号:SCZZ08-ZC-2022-0193(招标文件编号:SCZZ08-ZC-2022-019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购买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6号1栋2单元25层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6.65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购买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项目 | 本项目为办税服务厅及乡镇便民服务点综合服务,供应商提供具有实际相关服务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服务小组进驻办税服务厅和乡镇便民服务点,承担办税服务厅咨询纳税综合服务区和乡镇便民服务点社保征收录入的非执法类服务工作,并建立“学习、宣传、培训、办税”等功能于一体的真正符合地方特色的税务服务平台,达到税务局“政务、服务”职能分离,使税务局能专心于政策的制定及纳税管理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纳税服务。 | 1.解答纳税人疑问、提供帮助;(包括电子税务局辅导、自助办税区网上申报辅导、自助办税终端使用辅导、手机APP使用辅导、三方协议信息录入和验证等); 2.引导纳税人在自助终端机申报、缴款并辅导纳税人网上开具完税证明; 3.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表证单书; 4.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资料进行预审; 5.管理取号终端,资料预审通过后,为纳税人进行取号; 6.分流大厅纳税人,避免造成大厅拥堵,并引导纳税人到正确场所办理涉税事宜; 7.管理资料柜,定时检查资料柜资料存放情况; 8.保证办税服务厅环境整洁,纳税人办税所需的设施和用品完备,税收宣传资料及各类表单完善; 9.维持办税服务厅秩序; 10.开关厅内相关电子设备(如电子屏、平板电脑、电脑等); 11.接听办税大厅纳税人咨询热线电话; 12.新办企业纳税人学堂注册辅导; 13.协助完成未纳税申报企业的催报通知书的打印、封装等工作; 14.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按工作要求分别进行扫描、归档、装订; 15.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录入、辅导缴费人通过“天府E税”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设备等渠道办理缴费、签订扣缴协议、查询等业务以及移动平台的推广等相关工作。 |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3月31日止。 | 1.供应商负责所有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供应商须为全体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金。 2.教育人员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3.供应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经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采购人通知不得扣发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4.承诺不得因与人员的劳动争议而影响到本项目的有效履行。其中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征收录入岗位因工作需要,周六延时服务,供应商在采购人设立的每个服务点需配置在岗服务人员,不得缺岗,具体由供应商安排。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金龙、刘春、陈红兵(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2%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2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和实质性审查。
成交供应商: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666,56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16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8-82524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李先生 028-8451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8451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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