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位于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白庙村(迪美特公司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处置
金额
571.4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0sc1000214-2
预算金额571.4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位于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白庙村(迪美特公司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处置

挂牌日期:2020-04-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0SC1000214-2
项目名称 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位于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白庙村(迪美特公司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5,714,325.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0-04-16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策资评字CD[2019]100001A2号)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经设备管理人员介绍,委估设备如果变现则需进行拆除。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本次委估设备为化工设备,大部分设备装有危险化学品草甘膦药剂,需要具有化工拆装资质的公司进行专业的拆除。故本次评估考虑了设备拆除对评估值的影响。 (二)本次评估,委托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中序号117-128(无缝管、螺旋管)、131-136(焊管、螺旋管)、268-287(截止阀、闸阀)等配件设备,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委托人在委估设备入账时已将配件金额摊销到主体费用中,故本次申报明细表中的上述配件设备的账面价值申报重复,账面价值已包含在主体设备中,故本次评估上述配件设备价值已包含在各主体设备中,未单独体现。 (三)本次评估,委托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中64-89(双吸泵、高铬耐磨合金液下泵)、150-154(液压油桶搬运车、柴油叉车)、201-205(RPP泵盖、电机前端盖)、230-234等设备现场勘查时未见实物,经与委托人沟通,上述配件设备评估作价为零。 (四)截至现场勘查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处于停工状态。经向现场设备管理人员了解,四川迪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停工后未再使用。 (五)截至现场勘查日,委托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中序号96-115(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控制电缆)等设备由于其埋于地下,具有隐蔽性,现场未能进行勘察。本次评估是在假定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的基础上进行的价值估算。 二、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整体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对照“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实地查看标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数量。成交后,资产交接以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策资评字CD[2019]100001A2号)为参考依据。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及其它综合因素。 ( 四)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后,并签订《现场查看确认书》,凭《 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报名申请受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割,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成功转让后,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安全协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在支付完交易价款,并取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转让方通知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签收交割单即视为移交完毕,此后一切安全、环保、消防、治安管理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特别提示: 1、 本次转让标的为化工机器设备,大部分设备具有危险化学品草甘膦药剂等。前期已由破产管理人委托南京赛佳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对迪美特厂区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危化品处理。 2、 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进场施工前,需自行前往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本次机器设备拆除中涉及的环保、安监等政策要求,需制定相应的拆除方案和突发情况预案,并依规定报批或备案,方可进场施工。因上述事项产生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3、若需要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危化处理和拆除,受让方需自行聘请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涉及特种作业的,需佩戴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4、若因受让方未按要求安全进行施工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 七)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费及搬运费等费用,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清洗、拆除、装运、搬离、运输,并且接受转让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拆除、搬迁、清场等工作,若不能按时拆除,双方另行协商。受让方进入厂区区域需无条件遵守厂区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标的拆除、运输、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保处理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均由受让方负责,若因标的物拆除、搬运、清场等不当操作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九)本次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 十)、本次评估的设备为不含增值税的评估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含税价格)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 三、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 四、 看货地点:成都市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白庙村迪美特公司厂区内 看货联系人: 杨老师,联系电话:138807524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