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康县城乡垃圾分类及转运处置综合改造项目总承包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078.2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bk-jsgc202307sz-005001001
预算金额2078.26万元
招标公司保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女士0710-58299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保康县城乡垃圾分类及转运处置综合改造项目总承包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BK-JSGC202307SZ-00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城乡垃圾分类及转运处置综合改造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发改局以保发改审批[202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保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歇马镇、马良镇。 建设规模:新建再生资源分拣站3座,建筑面积约8856.42㎡;新建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标段建设内容涉及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1标段为:新建再生资源分拣站3座,建筑面积约8856.42㎡。歇马镇(杨家湾)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42.19㎡。其中:分拣中心建筑面积约840.47㎡,农资仓库建筑面积约200.1㎡,供销门市部建筑面积约770㎡,公厕建筑面积约31.62㎡,以及车位、绿化、场地硬化等工程,再生资源分拣设备1套。马良镇(关口垭)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38.68㎡。其中:堆放仓库建筑面积约1424.96㎡,保留建筑面积约2379.78㎡,门卫房建筑面积约19.84㎡,公厕建筑面积约31.62㎡,以及车位、绿化、场地硬化等工程,再生资源分拣设备1套。马良镇(酒厂)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35.09㎡。其中:汽车金属堆放车间建筑面积约895.91㎡,汽车金属拆解车间建筑面积约895.91㎡,保留建筑面积约1291.81㎡,门卫房建筑面积约19.84㎡,公厕建筑面积约31.62㎡,以及车位、绿化、场地硬化等工程,再生资源分拣设备1套。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0782600.00元;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报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 ①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③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拟委任的所有设计人员均须在项目所在地组建常驻办公场所,由本项目所有注册设计专业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提供常驻办公场所证明或中标后组建常驻办公场所的承诺,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 3.1.4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以上人员必须全员全过程在岗,否则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招标人与中标人终止合同,追纠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3.1.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八大员”)信息登记。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两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相关法规,达到合格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7月6日0:00时至 2023年7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k.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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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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