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中国(厦门)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65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1]hc[gk]2024026
预算金额655万元
招标联系人-0592-598361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瑞凤0592-53330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HC[GK]20240262024中国(厦门)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中国(厦门)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40915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HC[GK]2024026

项目名称:2024中国(厦门)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50,000.00

采购包1(2024中国(厦门)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

采购包预算金额:6,5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6,550,000.00

投标保证金: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2029900-其他展览服务

2024中国(厦门)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览会

1()

详见招标文件

6,55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98-202491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服务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服务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1。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1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4  2024-08-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40915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收标处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之一(海西金谷广场T1栋)503室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

联系方式:0592-598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

联系方式: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凤、林永勤

电话:0592-533308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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