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田镇佛子村红林驻军仓库旧址片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山政务地挂出〔2023〕003号
经批准,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441825004011GB00072
| 宗地总面积: | 9344.61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吉田镇佛子村红林驻军仓库旧址片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系数: | 30%≤D≤55%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60米 | |||
主要用途: | M2(二类工业用地)兼容W(物流仓储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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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9344.6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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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单位产值/营收不低于350万元/亩;税收贡献不低于20万元/亩 | 保证金: | 10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04323BA0007 | |
起始价: | 21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16时 | |||
备注:1.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2.绿色建筑等级:民用建筑(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3.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指标要求:(1)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约束性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5%;(2)低影响开发设施指标控制——引导性地块下沉式绿地率>30%;绿色屋顶率>20%;透水铺装率>25%;4.停车位(含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技术规定,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0%。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五)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六)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441825004011GB00072号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至2023年11月13日16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吉田镇佛子村红林驻军仓库旧址片区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前置审查制度。挂牌公告期内竞买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资格审查。如竞买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违反此义务,依《招拍挂规定》第二十五条,竞得无效;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应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出。
7、联系方式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八楼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tzyjy.qyggzy.cn/portal/
联系电话:0763-8716787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联系人:赵贤贤
联系电话:0763-8718028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