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信用卡中心核销诉讼公开聘用律所-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1711fw00150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先生1776653335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信用卡中心核销诉讼公开聘用律所-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Z31711FW00150015)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4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7月26日23时59分59秒
本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信用卡中心核销诉讼公开聘用律所(招标项目编号:ZZ31711FW001500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详见公示 / 两年
2 黑龙江佳鹏律师事务所 详见公示 / 两年
3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 详见公示 / 两年
4 黑龙江永拓律师事务所 详见公示 / 两年
5 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 详见公示 / 两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 /
2 黑龙江佳鹏律师事务所 / /
3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 / /
4 黑龙江永拓律师事务所 / /
5 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黑龙江佳鹏律师事务所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黑龙江永拓律师事务所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相关单位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他公示内容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法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单位。如无异议,预中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2、投标价格
序号
投标人
完成追款总金额50%(含)以下的,支付追款金额     的佣金
完成追款总金额50%(不含)-80%(含)的,支付追款金额      的佣金
完成追款总金额80%(不含)以上的,支付追款金额     的佣金
在诉讼期间(法院的终本裁定下达前)如客户还款,按实际回款金额    进行支付佣金
1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2.50%
2.80%
3.00%
10.00%
2
黑龙江佳鹏律师事务所
2.50%
2.80%
3.00%
10.00%
3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
1.75%
1.96%
2.10%
7.00%
4
黑龙江永拓律师事务所
2.30%
2.70%
2.90%
9.00%
5
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
2.40%
2.70%
2.90%
8.5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法律合规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1-883152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17766533359
电子邮件:10376386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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