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莆田市湄洲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服务项目的公开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zhcg2021028
预算金额1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58602808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189595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莆田市湄洲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服务项目

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湄洲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莆田市无距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雾实(福建)科技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1028

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1998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800元
投标保证金:1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招标内容

1

1-1

莆田市湄洲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服务项目

1项

199800元

1998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6)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文件投标时间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2、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1年 11 月 26 日至2021年 12 月 16 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 12 月 17 日 09:30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直接到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领取。

    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含电子文档)。

    六、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本批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元),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帐户公对公转账至(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帐号:935001010011775556),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岛北大道15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60280800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

    联系人:小陈 电话:18959563650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11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