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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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南岸区危旧房改造服务中心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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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 1(年度)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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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2-25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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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5 11: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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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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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1.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2.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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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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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危旧房改造服务中心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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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厨房食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派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经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供货。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指派的验收人员对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比对样品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合格证明材料。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物资到达指定地点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污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调换、补齐。
5、成交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不得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6、采购人每日委托专人对物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送货时间)为6:00前;采购人管理团队可随时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若食材的重量或数量少于采购数量的3‰,若发生一次差额,须由成交供应商补齐,并接受采购人对差额部分的处罚;若发生第二次差额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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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折扣比例报价,折扣比例以本地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同类商品询价价格为基础,进行折扣比例的填报,折扣比例包括所有的食材费、货物费、人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损耗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品目以采购人指定的当地卖场(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等大型超市的同类食材实时挂牌价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本项目采用折扣比例报价【例:合同折扣比例90%。某月油麦菜询价三个超市,分别为2.00元/斤、1.80元/斤、1.90元/斤,则当月结算价格:=[(2.00+1.80+1.90)/3*90%=1.71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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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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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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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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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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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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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762326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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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危旧房改造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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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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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296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