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15325782102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15706809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202300021-06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项目估算为:【4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要求: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能够提供广告策划、创意与设计、广告制作实施等广告综合服务工作,同时协助比选人做好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活动实施等营销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服务-渠道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续签计划:【无】。
1.2.3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4服务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1.2.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2.6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估算金额*中选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在各服务项单价基准价(详见比选文件附件4单价基准价)基础上报参选折扣率。最高参选折扣率(非off)为100%,参选折扣率超过最高参选折扣率(非off)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期间内签订的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类似业绩合同。(参选人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b: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发票或业主出具的结算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作为单个合同金额计入评审,框架合同取框架下所有的订单或结算材料中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合同金额计入评审,同一合同下提供多种结算材料的以发票金额计入评审)。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8日9点00分00秒至2023年6月30日17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再售卖纸质比选文件,请供应商通过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cg.hxdi.cn/)供应商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请参选人直接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
(一)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曾工15706809369)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需递交样品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本项目无须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325782102
电子邮件:15325782102@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曾琦、吕仕琪
电 话:15706809369、15068838299
电子邮件:985664667@qq.com 、145077359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账 号:120202210900651388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202300021-06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2023-2025年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项目,项目估算为:【4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要求: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能够提供广告策划、创意与设计、广告制作实施等广告综合服务工作,同时协助比选人做好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活动实施等营销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服务-渠道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续签计划:【无】。
1.2.3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4服务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1.2.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2.6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估算金额*中选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在各服务项单价基准价(详见比选文件附件4单价基准价)基础上报参选折扣率。最高参选折扣率(非off)为100%,参选折扣率超过最高参选折扣率(非off)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期间内签订的广告设计制作实施服务类似业绩合同。(参选人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b: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发票或业主出具的结算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作为单个合同金额计入评审,框架合同取框架下所有的订单或结算材料中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合同金额计入评审,同一合同下提供多种结算材料的以发票金额计入评审)。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8日9点00分00秒至2023年6月30日17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再售卖纸质比选文件,请供应商通过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cg.hxdi.cn/)供应商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请参选人直接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
(一)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曾工15706809369)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需递交样品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本项目无须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325782102
电子邮件:15325782102@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曾琦、吕仕琪
电 话:15706809369、15068838299
电子邮件:985664667@qq.com 、145077359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账 号:120202210900651388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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