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39.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cgd-gk-2022-139
预算金额33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思0903-206291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16: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08日 11:00
开标地点 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腾讯视频会议)
预算金额 ¥1666.4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思
项目联系电话 0903-2062911
采购单位 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于田县建德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3-681110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和田市屯垦路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03-2062911

项目概况

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2-139

项目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664200

最高限价(元):3978700,3399000,1704000,1283500,3734000,25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包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78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造林采购各类苗木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包3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0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退化林修复及种草采购肥料、农药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包2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9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退化林修复服务管理采购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包4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83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封山育林及人工种草围栏建设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包5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3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人工种草草种采购及建设服务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于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包6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6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草原改良物资及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4,60天;标项 1、2,30天;标项 3、5、6,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本项目所有包组预留40%以上给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40%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制造商或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小微企业份额占比不得低于4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4、5】
1)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或产地检疫证);包2: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包4:供应商应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包5:投标人具有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腾讯视频会议)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腾讯视频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所需提供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会计周期不满一年可以不提供,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7-9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
4)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7-9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标保证金:包1:39000.00元,包2:33000.00元,包3:17000.00元,包4:12000.00元,包5:37000.00元,包6:25000.00元,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出或以保函形式提交,开户名称: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田县支行,账号:30582101040040596。【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1: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于田县建德路8号

联系方式:0903-6811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路33号

联系方式:0903-206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206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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