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SLV2023-A-082)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v2023-a-082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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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3-A-08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3-A-082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7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2 72 教学仪器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包括采购实训车2辆、整车故障设置检测技术平台2台、专用检测仪器套装2套、人员安全防护套装8套、工位安全防护套装4套、故障诊断仪2台、智能交互教学一体机1套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2年10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中型、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方式: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提供以下两种方式: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 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SLV2023-A-082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账户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号: 441350100100015227;(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SLVZBDL123@126.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SLV2023-A-082 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3.招标文件的售价:¥4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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