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办公室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7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某单位办公室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2024-JHDQSS-G100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造价:人民币706480元
标段划分:一个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招标人单位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含配套装修)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3.3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
3.3.1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2发售地点:网上线上申领。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1份。
1.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3.3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支付费用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机构邮箱:514002258@qq.com。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 年9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4.2未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上进行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林先生 156691688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电 话:0574-87224347、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联 系 人:鲍顺翱、王杰
电子邮件:33933313@q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姜春辉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
7.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可向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马先生,1866827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