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18959624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0596-33321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建设乡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标前预算询价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建设乡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标前预算询价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6-33321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8959624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6-333212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村庄及外延30米范围内道路、河道堤岸的清扫保洁(指乡镇农村硬化路面),诏平线、江华公路及镇主干道两侧绿化修剪养护,乡镇驻地(含政府大院内)及各村公厕保洁,公园、绿地绿化修剪养护,墙面纸质小广告清除,清扫收集的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产生的营业性和生产性垃圾)清运至采购人指 定的垃圾收集点或处理场;其中,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产生的营业性和生产性垃圾的收费按上级住建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收取。
建设乡各村保洁设施统计表
序号
村名
菜市场
公厕
池塘
公园
1
长埔村
1
2
10
2
2
马头村
0
0
3
1
3
三林村
0
1
5
0
4
水头村
0
0
2
0
5
月港村
1
2
5
1
6
坪路村
2
1
3
0
7
江亩坑村
1
1
3
1
8
万石溪村
0
0
3
1
9
建光社区
0
0
2
0
10
建华社区
0
1
3
1
11
赤田社区
0
0
3
0
12
兴港社区
0
0
1
0
13
牛场尾社区
0
0
1
0
14
合计
5
8
44
7

 
二、服务要求
1、作业方式及时间
阶段
区间
备注
晨扫时间
07:00时前完成晨扫
普扫阶段,全面清扫。
早班保洁
08:00—11:00
快速保洁,巡回清洁维持。
午班保洁
14:00—17:00
快速保洁,巡回清洁维持。

2、人员车辆及设备配备
2.1、人员配备:

岗位
保洁员
管理员
机动车驾驶员
数量
不少于24人
不少于2人
不少于1人(需持B证以上)
备注
每500人口数配置保洁员1名
配置管理员1名、项目负责人1名
按机动车数量配置

2.2、车辆配备:
设备名称
核定载质量不低于2t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数量
不少于1台
备注
1.建设乡面积约60平方公里,乡政府距离虎蹄山垃圾收集点约23.2km
2.垃圾压缩作业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营运证

2.3、工具设备配备
(1)每150人口数配备一个660L垃圾桶,应配备不少于78个垃圾桶,由服务单位采购及维护。
(2)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应根据需要自行配备人力三轮保洁车、扫把、畚斗、铁锹、绿化修剪器具、工作服、工作鞋、雨具、草帽、手套、口罩、清洁剂等日常保洁工具
3、服务标准
(1)、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四无”,即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无污水横流,达到“四净”标准,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杂草净。
(2)、道路两侧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乱放。建筑物周边、背街小巷无积存垃圾。
(3)、公厕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无明显恶臭。
(4)、乡、村道路两侧影响观瞻的杂草每个月必须进行铲除、修剪和打扫,乡政府驻地周边各条道路要作为重点清理的范围,保持干净有序。
(5)、墙面纸质小广告清除干净。
(6)、垃圾桶由中标供应商维护。保持内外干净整洁,有序排放,每周不少于一次清洗,周边1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
(7)、严禁用竹篓或麻皮袋收集垃圾。
(8)、收集的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及时运至垃圾转运点或垃圾焚烧处理厂,严禁随意乱倒、乱卸。
(9)、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下水道、水沟、池塘、溪道以及路外。
(10)、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
(11)、保洁车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悬挂物品,车身标识清晰可见,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洒、漏。
(12)、人员应统一穿着反光安全服。
(13)、驾驶员应持符合要求的证件上岗。
(14)、遇到乡镇及村庄有重大活动,中标供应商要集中人员和设备进行卫生的突击打扫,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三、考评办法
第一条、
1、考评制度:建设乡人民政府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清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
2、考评次数:对承包作业路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考评的时间为不定时。
3、考评内容:考评组根据国家标准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各村的清扫及动态保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应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
4、考评方法: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每月历次对清扫、动态保洁打分的平均分及对制度执行情况得分的平均分为该承包作业标准的考评得分。考评得分作为扣分和扣款的主要依据。
5、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考评结果及时公布。
6、建设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兑现的检查机制,将承包方的工作质量与承包费用挂钩。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是否继续履行承包合同或者拨付承包款的主要标准。
考核评分标准以100分制进行评分:90分以上视为合格,75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1)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拨付月承包费用的100%;
(2)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85分(不含90分),拨付月承包费用的98%;
(3)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5~80分(不含85)的,拨付月承包费用的95%;
(4)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0~75分(不含80分)的,拨付月承包费用的90%;
(5)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5分以下的,拨付月承包费用的85%;一年累计3次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5分以下的或一年累计5次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下的或一年连续3次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收回保洁公司的承包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投标。
(6)如受到省、市政府、上级住建、环卫、城管办以及创城(创卫)办等相关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点名、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经查证确系承包公司责任的扣罚月承包费用的5%,扣罚后的承包款作为当月考评基数;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收回承包权。
(7)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诏安县建设乡辖区范围内组织的相关保洁服务项目活动。
第二条、承包方在配合采购人指令性或政策性的特殊要求期间,未按采购人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及要求的,或未较好地完成清洁任务的,扣除当月承包费用的5%,剩余95%作为当月考评基数。
第三条、承包方如出现所属环卫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或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或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骂侮辱的,以及未执行本合同以上规定的设备要求、工人人数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给予月承包费用5%的罚款。
第四条、承包方如出现环卫工人未穿环卫服装上岗,采购人每次可对中标人扣罚50元。
第五条、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每次每处可对承包方扣罚100元。未按要求保洁;责任范围出现暴露垃圾、杂物、废弃物等;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扫;地段漏扫或漏保洁;垃圾箱脏、乱、满、污水横流未及时清理清洗;环卫工人乱倒沙土、石块、树叶、垃圾;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乱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
第六条、承包方不服从采购人因工作、会议、活动的调派、通知,或应到人员没有事先请假未到或迟到的,采购人视情况每次可对中标人扣罚500元;承包方配备的环卫车辆不按规定要求上路作业或乱倒垃圾的、垃圾转运车辆出现垃圾、污水滴洒漏现象,采购人每次每辆可对承包公司扣罚500元。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项目
质量(工作)标准
分值
 
清扫
晨间清扫工作在规定时间前完成。
1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清扫的,每100㎡扣0.5分。
达到‘四无”“四净”标准,即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砂石杂物;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
15
清扫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0.2分/处(路面以15㎡为一处,小于15㎡按一处扣分),绿地、边角垃圾01.分/个,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0.5分/处,沙土杂物未扫以10米为一处,扣0.2分/处。
保洁
在动态保洁时间内(早6:00--11:00,下午14:30--16:30。),可视范围内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放;院落周边、背街小巷以及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港道坡岸及田间地头无暴露垃圾;村建筑垃圾消纳点周边干净整洁。
25
在规定作业考评时间内未完成垃圾废弃物清除的,扣0.5分/处,绿地、边角、港道护坡、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1分/处。
保洁人员数量按业主标准要求的100%配置。
10
未按规定配置保洁人员的,每少一人扣2分。
厕所专人管理,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做到无异味、无污水流溢。
5
发现蜘蛛丝、污水流溢一处扣1分,墙上、便池污渍一处扣0.5分,厕所外发现杂物、垃圾、杂草一处扣0.5分。
环卫设施配置和作业
垃圾桶清洁、垃圾运输车无撒漏,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
10
垃圾桶不洁,扣1分/只;垃圾运输车撒漏的,每辆扣2分;垃圾车未按规定地点倾倒的,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不得分。
按要求配备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保洁车等。
5
未按规定配置作业车辆的,每少一辆扣1分;配置不符,少一项扣1分;收集垃圾不及时,造成垃圾积压在保洁车上的,扣1分/次。
车辆车容整洁
2
车辆车容不整洁每辆扣1分/次。
工作制度落实
按业主招标要求提供的管理人员配置人数的100%
2
未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的,每少一人扣1分。
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工作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
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
保洁人员按规范安全作业,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按规定带保洁车上路作业。
2
发现未按照规定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
无发生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
2
有群众举报、新闻舆论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不得分。
单位建有规范的工作(管理、考评)台帐资料
2
无台账资料不得分,资料不规范扣2分。
环卫工人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如若因超龄不能办理的,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为环卫工人办理补充工伤保险或基准保费不低于死亡、伤残60万、医疗6万(或相当保险组合)的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
5
未按规定落实的,缺一项扣2分,并根据未落实的人数按缴交或拖欠金额给予双倍罚款。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服务周期:3年。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与时限
1、需提交的材料
1.1、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建设乡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标前预算询价报价单
1.2、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交材料的要求
所有需提交的材料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按规定密封(在封面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室,联系电话:0596-3332123,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
3、提交材料的时限
提交材料的时限截止为2023年11月03日下午17:00时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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