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演练项目服务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南平市延平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二、项目主要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规范和强化延平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区政府和延平生态环境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南平市延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以下简称《修编方案》)。《修编方案》具体包括修编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及意见等内容,最终形成《南平市延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
2、为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检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环境应急人员应急处置以及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根据《2022年全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突出岗位练兵、以练强兵,根据辖区环境风险特点,持续开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要求,拟定在南平市延平区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实战演练。
三、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1、在国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等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5、熟悉环境应急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2020年至今,在省内外承担过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具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或环境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环境风险评估业绩或编制政府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业绩的,具有在省内外承接过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实战应急演练等相关业绩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南林商务写字楼 4号楼4层二单元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应急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599—8631752)
附件:询价响应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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