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联合会采购2023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联合会采购
2023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联合会采购2023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健全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区妇联紧紧围绕“倍增发展之年”主题,积极引进专业心理服务团队,拟开展面向全区妇女、儿童、家庭的专业化、常态化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塑造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营造和谐有爱的家庭氛围,为早日实现“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提供优质“软环境”。
项目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新时代•新深汕•新女性”之2023年深汕女性心灵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服务计划。借助专业量表,深入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的心理健康状况,从而更好的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心灵疗愈”自我成长团体课程。聚焦于妇女群体的实际需求,采取参与式、体验式的小团体辅导课程形式,运用团队历奇、剧场、家庭雕塑等手法,帮助参与者在体验中走进自身内心,舒缓情绪压力,平衡自我内心状态,建立良好的关系,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升自我的心理健康水平。
(3)“新时代•新深汕•新儿童”之2023年深汕儿童心灵夏令营、心灵冬令营服务项目。在寒暑假期间,结合儿童青少年生命成长需求,从自我-团体-价值等层面,设计为期5天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系列体验课程,邀请资深儿童青少年服务和训练导师为其授课,引导青少年认识自我,接纳自我,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自身的心理素养,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4)“幸福家”妇女儿童心理支援服务计划。面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困难妇女儿童群体,采取入户走访和个案服务的形式,提供专业化的心理支援服务,解决心理困扰。
(5)“向阳童行”儿童青少年成长服务计划。依托面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的服务平台,聚焦于儿童青少年群体的成长需求,采取多元化的活动形式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包含生命教育、情绪舒缓、安全教育、人际关系等主题,帮助儿童青少年舒缓情绪压力,调整自我心态,学会自我保护与自我调整,提升自身抗逆力,从而健康快乐成长。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服务内容,对活动进行管理,并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予以响应并积极执行。
(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认真执行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3)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内容期间向采购人如实反映有关服务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服务内容实施过程,及时对服务内容进行自评和总结。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采购人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
拟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9个月。
(服务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分两次付款,首期支付签约价格的20%,项目完成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价格的80%。
(2)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符合入账要求的合格发票,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发票时,采购人有权相应推迟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供应商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及内容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每次收取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采购人可自行从应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1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3日下午4: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联合会:sshzqfl@163.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3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62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报价单模板.docx
2023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联合会采购2023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健全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区妇联紧紧围绕“倍增发展之年”主题,积极引进专业心理服务团队,拟开展面向全区妇女、儿童、家庭的专业化、常态化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塑造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营造和谐有爱的家庭氛围,为早日实现“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提供优质“软环境”。
项目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新时代•新深汕•新女性”之2023年深汕女性心灵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服务计划。借助专业量表,深入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的心理健康状况,从而更好的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心灵疗愈”自我成长团体课程。聚焦于妇女群体的实际需求,采取参与式、体验式的小团体辅导课程形式,运用团队历奇、剧场、家庭雕塑等手法,帮助参与者在体验中走进自身内心,舒缓情绪压力,平衡自我内心状态,建立良好的关系,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升自我的心理健康水平。
(3)“新时代•新深汕•新儿童”之2023年深汕儿童心灵夏令营、心灵冬令营服务项目。在寒暑假期间,结合儿童青少年生命成长需求,从自我-团体-价值等层面,设计为期5天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系列体验课程,邀请资深儿童青少年服务和训练导师为其授课,引导青少年认识自我,接纳自我,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自身的心理素养,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4)“幸福家”妇女儿童心理支援服务计划。面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困难妇女儿童群体,采取入户走访和个案服务的形式,提供专业化的心理支援服务,解决心理困扰。
(5)“向阳童行”儿童青少年成长服务计划。依托面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的服务平台,聚焦于儿童青少年群体的成长需求,采取多元化的活动形式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包含生命教育、情绪舒缓、安全教育、人际关系等主题,帮助儿童青少年舒缓情绪压力,调整自我心态,学会自我保护与自我调整,提升自身抗逆力,从而健康快乐成长。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服务内容,对活动进行管理,并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予以响应并积极执行。
(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认真执行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3)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内容期间向采购人如实反映有关服务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服务内容实施过程,及时对服务内容进行自评和总结。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采购人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
拟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9个月。
(服务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分两次付款,首期支付签约价格的20%,项目完成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价格的80%。
(2)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符合入账要求的合格发票,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发票时,采购人有权相应推迟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供应商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及内容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每次收取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采购人可自行从应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1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3日下午4: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联合会:sshzqfl@163.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3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62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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