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阳110kV津高线、35kV津铺线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额
3031.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长阳110kV津高线、35kV津铺线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长清投函〔2024〕39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阳110kV津高线、35kV津铺线电力线路迁改项目。
项目代码:2409-420528-04-01-549608。
二、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35kV津铺线2#-5#塔迁改工程
1.线路起点为原线路1#塔(现场运行编号为35kV津蔡线1#,下同),讫点为原线路5#塔大号侧;迁改段线路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线路路径长度1.45km。本期迁改新2#~新5+1#段长度1.32km,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50铝包钢绞线;原1#~新2#段长度0.13km,导、地线利旧;线路新建耐张塔共计5基。本期需对35kV津铺线原6#塔3560JJ1-18部分斜材进行补强。
2.本工程重新放线0.60km,其中原1#~新2#重新放线长度为0.13km,新5+1#~原6#重新放线长度为0.47km。
.本工程需拆除35kV津铺线原2#~原5#段部分线路,拆除线路长度1.11km,导线型号LGJ-95/20,地线型号GJX-35/7(单地线);共计拆除耐张塔1基,直线塔3基,并将基础拆除至1.5m以下。
(二)110kV津高线5#-25#塔迁改工程
1.新建单回线路5.421km,新建导线采用JL/G1A-240/30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 JLB20A-100 型铝包钢绞线,另一侧选用OPGW-13-90-1型 48芯复合光缆。
2..新建杆塔18基,其中,直线塔8基、耐张塔10基。
3.110kV津高线原1#新5#(0.886km)新25#-原26#(1.367km),需重放线(导线、地线),合计1.367km,原导线地线及金具串利旧。
4..拆除部分:拆除原110kV津高5#-25#共21基杆塔(35.739 吨)及杆塔上绝缘子串,拆除铁塔基础至地面以下1米,拆除导线及导线约 5.7km。
(三)110kV津高线1#-7#塔迁改工程
1.设计范围(本期电缆段):起于宜长快速路西侧的J1电缆井,止于宜长快速路西侧的Z12电缆井。新建单回电缆路径长0.681km。电缆截面为1600mm2,电缆型号为ZC-YJLW03-64/110kV-1600mm2的阻燃型电缆。本次设计中电缆长度为计算路径长度,故电缆实际使用长度以电缆通道施工定位后最终长度为准。
2.本段新建工作井14座,其中直线井11座,转角井1座,接头井1座,集水井2座,箱涵594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031.8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276.57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262.01万元,基本预备费203.09万元,项目征地费290.19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7个月,建设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
六、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意监理和其他可不采用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七、有关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附件:
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长阳110kV津高线、35kV津铺线电力线路迁改项目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 金额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万元) | ||
勘察 | √ | √ | √ | 147.09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1236.82 | ||||
安装工程 | √ | √ | √ | 1039.75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监理 | 45.62 | √ | ||||||
其它 | 562.57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目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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