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金额
569.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511421-04-01-568065
预算金额569.66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相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2023-09-11作者:索引号1778711277/A061/2023-00040公开方式公开日期2023-09-11发布机构仁寿县发改局公开程序仁发改〔2023〕126号仁寿县禾加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仁禾府〔2023〕53号)和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二、项目代码2305-511421-04-01-568065三、项目建设地址禾加镇共和社区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项目业主:仁寿县禾加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梁相东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场镇人行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改造人行道面积12588.55平方米(全长3927.38米,人行道宽度2.2-4.8m不等),修缮树池、新建室外踏步、路灯改线预留手控井、绿化栽植、植物花箱、拆除花台、红色地坪漆、迁改现状路灯、燃气管线保护等。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69.6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10万元,预备费3.6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七、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八、项目招投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九、环保和节能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十、实施要求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附件: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2日附件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建设项目名称: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施工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评定分离)监理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重要设备和材料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和范围的,请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2、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3、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招标文件应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5、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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