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华银行业务性能监控系统授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业务性能监控系统授权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我行业务性能监控系统授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HYH-ZXCG-YJ1-202X-1278/平台自动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 | 招标需求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业务性能监控系统授权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320000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能力;
5、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供货、系统实施、售后服务经验及成功案例(自2020年1月1日起2个及以上案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2月25日16:00,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元整(小写:¥264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户汇出)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九、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http://www.jhccb.com.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骆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9-83207764 手机:15105797654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十二、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