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jaz024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工0551-635085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一期)
原项目编号:2023BFJAZ02494
原公告日期:2023-11-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一期)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JAZ02494
 
一、投标人质疑回复
1.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认证证书: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证书;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质疑理由:
风险评估是服务提供者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性分析,掌握网络与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评估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防护对策和安全整改措施,防范和消除信息安全风险。
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投标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在本项目中并无实际用处,此处设置此证书要求明显与本项目特点和需求不相适应。
同时针对本项目,建议评审投标人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安全需求界定、安全设计、建设实施、安全保证的活动。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包括在新建信息系统的结构化设计中考虑信息安全保证因素,从而使建设完成后的信息系统满足建设方或使用方的安全需求而开展的活动。也包括在已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信息安全子系统或信息安全设备等,通常被称为安全优化或安全加固。
建议修改为:
建议将与招标要求的“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证书”更改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资质认证证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第58页项目组成员资质: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质疑理由:
本项目为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仅认可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专业与本项目特点和需求不相适应。与本项目建设属性相关的如“机电工程、智能化、建筑电气”专业也应当予以认可。
建议修改为:
建议将与招标要求的“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更改为“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或机电工程、智能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关于业绩的内容建议调整为:
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设施智能化(或信息化)。注:本招标项目中的“公共建筑或设施”系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等。
理由:城市设施智能化工程通常也包含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等内容,具备城市设施智能化工程业绩能力同样满足本项目智能化工程实施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建议调整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8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或设施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注:(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①单个合同业绩金额;②单个合同业绩与本项目的匹配度。
(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 个,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超过 3 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业绩评审表中顺序前 3 个业绩,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步评审通过业绩不予评价。
(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少有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本招标项目中的“公共建筑或设施”系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等。
理由:城市设施智能化工程通常也包含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等内容,具备城市设施智能化工程业绩能力同样满足本项目智能化工程实施要求。
投标人认证书建议调整为:
①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或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②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或集成类)证书;
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或安全运维)证书;
④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理由:
1、在售后服务体系方面,ITSS运行维护认证更能体现运维体系能力;
2、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与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均是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主流发证机构;
3、与本项目更贴近的专业类别是集成类、安全运维类;
4、为了匹配本项目科技创新及社会认可度等需求,建议增加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评审项。
项目组成员资质建议调整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或系统总体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理由:
1、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样也符合电气技术需求;
2、系统总体设计更加符合系统工程技术需求。
答:投标人业绩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认证及成员资质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5.招标文件P58中,评审项要求“②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证书;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证书;”该处要求的“安全工程类”和“风险评估”证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理由:1、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是对“信息系统安全”项目进行评估,根据细分领域可分为“信息安全工程、信息安全灾难恢复、安全开发、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审计、云计算安全、数据安全、安全运营”等八大类。本次限定为信息安全工程和风险评估2个类别,明显不合理,且具有较强的量身定制的嫌疑。
2、本项目为智能化项目,而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更侧重于信息集成类项目,两者存在较大差异,该处仅要求“信息系统安全”领域资质,明显不合理。
3、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除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资质外,还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等其他权威机构颁发的资质,该处要求明显不合理。
述求:基于上述情况,建议该处评审项内容,由“②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证书;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证书;”修改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证书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证书其中的任意2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6.招标文件P56评审标准中,技术评审“(2)主要材料的品牌”。
述求:请问该处所述主要材料品牌是否为招标文件P104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三)品牌推荐表”所列系统内容?
答:是。
7.招标文件P101中,第五章货物要求“(二)重点产品技术响应表”所列明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经了解,均为某一厂商特有性能参数,且均已被某公司报备,我司无法获得相应报价及证明材料,给投标工作带来困难。
述求:原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相关参数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中标,将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相关参数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中标,将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P104中,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将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
述求:请问该处所述的证明材料是否指招标文件P101中“(二)重点产品技术响应表”中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是。
9.招标文件P104中,“(三)品牌推荐表”推荐品牌存在诸多品牌为不同档次产品,如:综合布线系统中白朗科无论在品牌知名度,还是行业典型案例丰富程度,均无法与其他品牌相比较;LED显示屏中芯瑞达和青松为国内不知名品牌,利亚德、洲明、艾比森为国内一线品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中艾科、天溯、正泰、派诺、博瑞尚格与西门子、江森自控、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相比差异过大。
述求:请问若选用推荐品牌内产品投标,在主要产品品牌评审维度是否均可视为品牌档次等同?
答:是。
10.清单中“第445”项“系统对接费”,但是招标文件要求未详细说明。
述求:请明确以下问题:1、有关集成的范围(包含哪些智能化系统)?2、实现集成的功能?3、无系统软件的硬件配置要求,是否可以明确?
答:按照技术规范书内容自行勘查报价。。
11.办公网核心交换机:本次配置要求:冗余主控、交换网板、冗余交流电源。不少于万兆光口≥48,千兆光口≥48,千兆电接口≥48;
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研,满足以上参数的产品为锐捷RG-S7800C系列产品独有,有明显的唯一性、排他性,涉嫌排斥其他它厂商。提供官网截图为证。
 
建议调整为:本次配置要求:冗余主控、交换网板、冗余交流电源。不少于万兆光口≥40,千兆光口≥40,千兆电接口≥48;为减少风险,交换网芯片为国产自研。
答:修改为“办公网核心交换机:本次配置要求:冗余主控、交换网板、冗余交流电源。不少于万兆光口≥48,千兆光口≥48,千兆电接口≥48;为减少风险,交换网芯片为国产自研,中标后提供国产自研证明。”。
12.办公网汇聚交换机:硬件规格:固定端口满足≥24个万兆SFP+、6个100G QSFP+,本次配置可插拔双电源含1根40G堆叠线缆、可插拔风扇框,独立风扇框个数≥4;
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研,满足以上参数的产品为锐捷RG-S6150系列产品独有,有明显的唯一性、排他性,涉嫌排斥其他它厂商。提供官网截图为证。
建议调整为:硬件规格:固定端口满足≥24个万兆SFP+、4个40G QSFP+,为保障有线安全,端口支持MACsec功能,本次配置可插拔双电源含1根40G堆叠线缆、可插拔风扇框,独立风扇框个数≥2;
答:经论证,不存在明显的唯一性、排他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办公网无线控制器:支持基于802.11k 和 802.11v协议的智能漫游,使低漫游灵敏度的客户端能漫游到最佳AP;
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研,满足以上参数的产品为锐捷WS7880系列产品独有,有明显的唯一性、排他性,涉嫌排斥其他它厂商。提供官网截图为证。
答:经论证,不存在明显的唯一性、排他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招标文件原内容为:
投标人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如下认证证书:
①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②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证书;
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证书;
注: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①证书类型;
②证书等级;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组成员资质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书,进行综合评价;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2023年6月1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4)同一人不得兼任多个岗位,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评价一个证书。

现变更为:
投标人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如下认证证书:
①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或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②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或集成类)证书;
③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或安全运维)证书;
注: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①证书类型;
②证书等级;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组成员资质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建筑电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书,进行综合评价;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2023年6月1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4)同一人不得兼任多个岗位,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评价一个证书。

2.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三、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3-12-08 9: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12-08 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翠微路6号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1-635085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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