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t-zc-2023002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皋工138515334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南京天后大桥、栖霞大桥结构
健康监测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3年度南京天后大桥、栖霞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维护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网上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T-ZC-2023002
项目名称: 2023年度南京天后大桥、栖霞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5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天后大桥于2014年建成,主桥为双塔双索面三跨式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全漂浮体系,跨径组合为(110.0+270.0+110.0)m,全长490.0m,桥面总宽36.0m;监测内容包括风速风向监测、结构温度监测、路面温度监测、主梁挠度监测、斜拉索索力监测、主塔偏位监测、应力应变应监测、梁端位移监测、视频监控等9项内容。
栖霞大桥于1998年建成,主桥上部结构为三跨下承式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跨径组合为(78.70+90.90+78.70)m,全长490.0m,桥面总宽34m。监测内容包括结构温度监测、路面温度监测、主梁挠度监测、吊杆索力监测、应力应变应监测、视频监控及预警抓拍等6项内容。
(二)工作内容
南京天后大桥、栖霞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开展日常巡查、设备保养和维修、监测数据分析与结构安全评估等工作。
服务周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做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检);
(3)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检测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接受挂靠(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902室。
3.方式:线上邮寄,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62812708@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 +申请人名称,邮箱自动回复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缴费方式。
4.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包,售后不退。
5.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5 月5日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5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912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5 月5日14:00;
投标文件开启及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9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投标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25-5806652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皋工
联系电话:13851533473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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