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306-0038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20-360630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20230306-00382 | 截止日期: | 2023年03月10日 16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宋工 | 联系人电话: | 020-36063049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施工监理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 以 民航函〔2020〕6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资金、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9.4%、55%和35.6%
,招标人(业主委托的管理单位)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2.2各标段内容、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建设内容:
(1)航站区(含交通中心及停车楼)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
(2)飞行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
(3)货运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
说明:航站区、飞行区和货运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分为多个项目独立招标。各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均不相同,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监理计划及监理方案。
2.2.3监理范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项目:
1.航站区(含交通中心及停车楼)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备材料进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工作;
2.飞行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备材料进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工作;
3.货运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备材料进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工作。
监理工作范围,包含以上工程项目(系统)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测试联调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陪伴运行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含以上工程项目(系统)的第三方测试及整改工作。
本合同所要求的监理工作应在全过程监理期间针对所有上述设备的到场验货、预埋、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陪伴运行、质保期内问题处理跟进等以及所有与前述有关内、外协调工作均在本合同范围之内。同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对相关工程、系统的方案优化、设备选型、设备招标、施工安装调试方案优化,对施工工期和投资预算提出评估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在对相关工程履行监理义务期间,应确保监理工作实现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管理,对合同、信息、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对保修期内检查和工程质量缺陷的记录,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等相关监理服务。此外,监理单位应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的下达到预先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监理范围,投标人在报价及方案上应作充分考虑。
2.2.4监理的内容
按照上述招标项目的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的三大控制(即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三大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
2.工程项目协调:包括 ①民航专业工程内部各施工单位协调;②民航专业工程施工与飞行区工程、航站区工程、货运区工程、工作区配套工程、供油工程和航管工程等其它工程项目的协调;③施工区域内下穿地铁和城际轨道工程等施工协调;④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政府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协调;⑤与其它参建单位的协调;
3.对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的监督管理;
4.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工程资料的审批、竣工文件的编制归档等;
6.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或条例执行施工监理工作。
7.全过程的BIM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1)审核施工BIM实施方案;
(2)审查各参与方提交的BIM模型;
(3)模型应用点成果检查;
(4)质量验评;
(5)监督施工单位按模施工;
(6)负责阶段成果支付审核等。
2.2.5监理服务期:
航站区(含交通中心及停车楼)、飞行区和货运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分为多个项目独立招标。各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均不相同,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监理计划及监理方案。
(1)航站区(含交通中心及停车楼)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1日,计划具备投产条件时间:2025年 10月31日;
(2)飞行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1日,计划具备投产条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
(3)货运区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1日,计划具备投产条件时间:2025年5月31日。
监理服务期从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方要求进场的日期开始,立即开始履行其监理服务,直到工程完工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结束(以最晚的一个缺陷责任期期满时间为准)。
目前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如指挥部因各种原因需作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单位应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应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指挥部批准。
指挥部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但属正常的监理服务,指挥部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2.3 工程投资
2.3.1本项目建安费投资概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弱电信息工程和民航专业设备施工总投资342948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2.3.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总限价为1855.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航天航空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3.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lizhixin@ebidding.com并根据招标代理电子邮件回复指示领取招标文件。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66251180。
1.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资料包括:投标人登记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登记前填报、盖章)。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需前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则视为无效登记。
本项目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正常登记,节假日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可联系李工020-66251180,宋工 020-6271839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10:30:00,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联系人:宋工
电 话:020-3606304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李工、宋工、陈工
电 话:020-66251180、62718396、66358311
电子邮件:lizhixin@ebidding.com
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808
监督部门:中国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机场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163号
电 话:020-86122343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②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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