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qs2021-0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工0564-8958280
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吴工0564-86262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09
公告正文
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处置(第三次)
项目编号 SZCQS2021-0010 统一交易标识码 C01-1234140076900449XQ-20210409-000042-1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09 17:24:32 浏览次数 0
招标公告信息

舒城县金龙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处置出让挂牌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SZCQS2021-0010

挂牌文件

出让人: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

舒城县金龙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处置出让公告(第三次)及竞买人须知

项目编号:SZCQS2021-0010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对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废旧物资进行挂牌转让。

出让人承诺本次出让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须知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出让底价、挂牌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一)出让人: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出让内容:沙岗园艺厂堆放废旧物资,山七俞河电站废旧物资

沙岗园艺厂堆放光伏废品明细表

产品分类

设备名称

单位

数 量

单位重量

重量

合计

备注

铜制品

电 缆

15

/

15

15吨

因堆放不集中、无计量工具等因素,各种废品数量、成分、金属种类和含量、机器仪表规格型号等均为估算量,最终报价由竞买人勘察现场后自行估算,风险自负。

铁及含铜、铝制品

支 架

20

/

20

70.16吨

箱 变

2

4

8

开关柜

1

2

2

汇流箱

145

0.0175

2.54

大逆变器

8

4

32

小逆变器

281

0.02

5.62

光伏板

光伏板

2050

山七俞河光伏电站废品清单

二次设备仓设备清单(不含箱体)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个)

备注

电度表柜

智能电能量采集终端

1

电站一二次仓箱体不予破坏,需另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待清理结束后验收无问题,无息返还。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1

交流屏

1

充电柜

正玄波逆变器

1

充电模块

3

电池柜

60A12V蓄电池

18

远动柜

同步时钟

1

通讯管理机

1

纵向加密系统装置

1

以太网交换机

1

北斗系统

1

一体式打印机

1

公共测控柜

故障解列装置

1

测控装置

1

监控柜

视频监控录像机和显示器

1

交换机

1

光纤通讯装置、路由器、光猫

1

其他

后台电脑

1

火灾报警装置

1

壁挂空调

1

一次设备仓设备清单(不含箱体)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高压开关柜

出线柜

1

集线柜

1

PT柜

1

站用变柜

1

其他

变压器

1

柜式空调

1

(三)挂牌出让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和增价幅度:起始价,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元(¥:358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叁仟元整/次(¥:3000元/次)

(五)付款要求: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须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签订合同前竟得人通过其账户转入转让人指定账户,电站一二次仓箱体不予破坏,待清理结束后验收无问题,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六)参与挂牌活动前,需认真了解附件《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废旧设备竞买处置合同》,投标人参与转让挂牌即视同清楚并同意合同的所有条款和要求。

二、价格认证情况

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舒价认定[2020]第113号),关于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处置变卖底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已经被相关部门划入失信人名单的除外)。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月28日 17时。

3、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653160180018888

款项来源注明:金龙新能源光伏电站废旧物资(第三次)保证金

特别提醒:

①、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的账户汇出(竞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从其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到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汇款

②、如竞买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报价无效或竞买保证金无法退回等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①、竞买保证金须由公司帐户汇入指定账户后于2021年4月 29日8时30分携带保证金回单(复印件)、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竞买申请书(原件)、单位公章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挂牌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②、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其不具备竞买资格,出让人将拒绝其参加挂牌会议。

2、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竞买人人须遵循以下规定:

(1)参与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挂牌会议。

(2)竞租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挂牌活动。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挂牌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挂牌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挂牌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2021年 4月29 日8时30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人按上述规定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被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挂牌公告及须知,如对挂牌公告及须知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截止前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中心咨询,否则视作认同理解本挂牌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竞买人如有需求,应自行到现场踏勘。

集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7日 9:00-17:00 地点:沙岗园艺场;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0564-8958280

备注:最终报价由竞买人勘察现场后自行估算、自行报价。若竞买人未现场勘察或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知晓此次交易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物。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具体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 4月 9日8时

[if !supportLists]2.[endif]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4月 29 日11时30分

[if !supportLists]3.[endif]挂牌出让活动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七、本标的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大于或等于叁仟元整(¥:≥3000元/次);

八、现场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if !supportLists]1、[endif]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if !supportLists]2、[endif]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if !supportLists]3、[endif]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if !supportLists]4、[endif]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无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主持人当即宣布最高价报价者为竞得人;

[if !supportLists]5、[endif]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主持人宣布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后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主持人宣布最高价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若现场竞价最终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者,必须抉出最高价,否则按流拍处理。

7、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抵作价款,竞得人中途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缴纳服务费用、标的出让和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竞得人竞得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后拒不缴纳交易服务费或成交款的,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签订合同

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标的出让手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使用费、车辆运输费、清理场地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和安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无利用价值的物品需清理出场地自行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

[if !supportLists]1、[endif]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须提供制式授权委托书)携带相关资料参加挂牌会,竞得后由法人单位与出让人签订书面合同。

[if !supportLists]2、[endif]本次出让活动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根据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07)200号文件收取相关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总额的0.2%)。

[if !supportLists]3、[endif]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破坏、防碍本次出让活动的;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取的中标资格,一经确定,取消其竞买或中标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壹拾万元(¥:100000元),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if !supportLists]4、[endif]竞得人在非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放弃中标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壹拾万元(¥:100000元),并对其不良行为纳入征信记录。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64-8958280

挂牌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64-8626270

竞买申请书

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认真阅读《挂牌出让须知》,并经过现场踏勘,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于2021 年 4 月9日至 4 月 29 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废旧物资挂牌出让挂牌(第三次)出让活动,并参与竞买。

我方愿意按《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规定,以转账汇款 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元)。

若能竞得该标的,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的十日内与出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标的出让、缴纳交易服务费用等相关手续。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若我方在公开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申请日期: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姓 名

姓 名

性 别

性 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职 务

职 务

证件号码

身份证()护照()

证件号码

身份证()护照()

本人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2021 年 4月9日至 4月 29 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废旧物资挂牌(第三次)出让活动:

1.参与编号为出让活动等事宜;

2.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做出的承诺、报价、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委托单位:(盖公章)

竞 买 报 价 单

竞买人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

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废旧物资挂牌(第三次)

竞买报价

人民币(大写):

¥:

竞 买 人

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废旧设备竞买处置合同

出卖人: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称乙方)

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处置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拍成交,中标人为 (乙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原则,甲乙双方就合同签订达成如下协议:

一、光伏电站废旧设备现状(见附件)。

本次出卖处置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存放于干汊河镇沙岗园艺厂和山七镇俞河村光伏电站内,具体设备类型、数量和存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因堆放不集中、无计量工具等因素,各种废品数量、成分、金属种类和含量、机器仪表规格型号等均为估算量,竞买人最终报价由竞买人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风险自负)。

二、光伏电站废旧设备竞拍成交价格。根据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拍结果,竞拍成交价人民币(),给付时间2021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

[if !supportLists]1、[endif]甲方有义务带领乙方到本次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存放地点,由乙方自行负责清理、处置、运输废旧光伏设备。

[if !supportLists]2、[endif]乙方处理本次光伏电站废旧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使用费、车辆运输费、清理场地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和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无利用价值的物品需清理出场地自行处理。

[if !supportLists]3、[endif]乙方在签订竞拍成交合同前,需缴纳山七镇俞河村光伏电站一二次舱箱体完好未破坏履约保证金壹万圆,(¥10000.00)。乙方进行拆除一二舱里面设备时,要确保一二次舱箱体不能破坏,待清理结束后验收无问题,无息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壹万圆。若箱体遭到破坏,甲方有权利没收该履约保证金壹万圆。

4、乙方处理山七镇俞河村光伏电站废旧设备时,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由甲方派出专业运维人员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拆除。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自行前往处理,造成甲方山七镇俞河村正常发电光伏电站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损坏设备价格、安装施工费用、正常发电损失进行赔偿。

四、合同签订后责任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光伏电站废旧设备的看管甲方不再负责,由乙方负责。看管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且甲方限定乙方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运输完所有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并清理好堆放场地垃圾。乙方在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因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即日起生效。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0秒

0天1小时0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
    2021-04-09 16:21:17
    0天0小时1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通过
    2021-04-09 16:24:36
    0天0小时4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发布
    2021-04-09 17:24:32
    0天0小时60分
附件:

光伏电站废旧设备处置(第三次)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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