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逊别拉河干流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46.4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2023-30
预算金额146.46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156451863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逊别拉河干流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孙吴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逊别拉河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孙水字〔2023〕1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孙吴县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顺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S2023-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工程。堤防共计两段,分别为孙吴县1号堤防和2号堤防,均为现有堤防加固,堤防级别均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总长为16.75km;建筑物1座,为孙吴县1号堤防排水涵闸,为拆除重建,级别与所在堤防同级别,为4级;护岸共计22段,总长为16.1km。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逊别拉河干流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1464603.00元;
2.3计划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3.3申请人拟派总监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相关专业),且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9日9时至2023年9月14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招标文件领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有)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自动转载)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孙吴县水务局
电      话:0456-7230012
招  标  人:孙吴县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邵先生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联系电话:157546680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北新街8号202室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5645186354
电子邮件:zw_supu@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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