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宁市分行过街天桥LED广告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宁市分行过街天桥LED广告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 HC-ZB-202305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宁市分行过街天桥LED广告项目
3.项目概况:为持续开展好重点城市行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受众人群,在宣传广度、深度、精度上做文章,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助力旺季发展,计划投放过街天桥LED广告,本次宣传主要涉及信用卡、经营性贷款、消费类贷款等各项业务,宣传周期6个月,预算为40.5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4.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4.1.5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人员未发生案件、重大事故、重大投诉或其他违规行为。
4.1.6 供应商应至少具备1个过街天桥LED屏广告制作案例。
4.1.7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2.8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3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磋商对象可委托经办人将下述资料扫描后以文件压缩包方式(邮件主题标明:济宁邮储过街天桥LED广告项目-XX公司报名资料)发送至huachunjn@163.com邮箱(请致电核实报名资料是否收到)或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院内三楼,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联系人手机 采购文件接收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供应商承担。 |
[5]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汇证明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3:3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4:00时,递交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11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包含涉及的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本次采购将于上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磋商,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1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3853715555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院内三楼
项目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18615566761
邮箱:huachunj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