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浙江BJ项目排水工程挖机(炮头)租赁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06742我公司因BJ项目排水工程施工现场,东护岸边坡修整需要挖机(炮头)配合作业,现询价采购(编号: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设备供方,有同类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BJ项目排水工程施工现场,东护岸边坡修整需要挖机(炮头)配合作业。(设备型号规格及台班数量见附件)。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4、参数规格:详见附件
5、交付时间: 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6、交付地点:浙江苍南三澳核电厂内
7、计量及验收方式:①进出场以施工过程中甲方通知为准,最终按照实际进出场时间进行结算。②单价含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驾驶人员工资、驾驶员食宿、保险费、维修费、进出场费等一切与租赁相关的费用。③结算时间:乙方于次月2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计量单及有关资料作为结算依据送交甲方项目部审核无误后,乙方根据结算凭证提供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给甲方,甲方每月按双方书面确认单据支付80%的款项,留20%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设备全部退场且乙方增值税发票及提交完整后60日内结清。④挖机使用期间燃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每月计量结算中支付乙方相应燃油费用,燃油费用计价原则为按加油当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的0#(Ⅵ)柴油零售价*1.13*(加油量)进行计费。乙方负责对供油商费用的支付,每月加油量及加油日期需获得甲方签字认可。本次招标暂估燃油费用10万元,投标人按照该项费用计入投标总额。
8、交付方式和费用负担:浙江苍南三澳核电厂内,进退场调遣费由乙方承担。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使用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使用时间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3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28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甲方每月按双方书面确认单据支付80%的款项,留20%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设备全部退场且乙方增值税发票及提交完整后60日内结清。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付。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付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4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提供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设备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 月 日 : 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月 日 : 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盖章):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024年 月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履带挖掘机
5
台
2
履带挖掘机
1
项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设备供方,有同类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BJ项目排水工程施工现场,东护岸边坡修整需要挖机(炮头)配合作业。(设备型号规格及台班数量见附件)。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4、参数规格:详见附件
5、交付时间: 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6、交付地点:浙江苍南三澳核电厂内
7、计量及验收方式:①进出场以施工过程中甲方通知为准,最终按照实际进出场时间进行结算。②单价含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驾驶人员工资、驾驶员食宿、保险费、维修费、进出场费等一切与租赁相关的费用。③结算时间:乙方于次月2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计量单及有关资料作为结算依据送交甲方项目部审核无误后,乙方根据结算凭证提供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给甲方,甲方每月按双方书面确认单据支付80%的款项,留20%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设备全部退场且乙方增值税发票及提交完整后60日内结清。④挖机使用期间燃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每月计量结算中支付乙方相应燃油费用,燃油费用计价原则为按加油当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的0#(Ⅵ)柴油零售价*1.13*(加油量)进行计费。乙方负责对供油商费用的支付,每月加油量及加油日期需获得甲方签字认可。本次招标暂估燃油费用10万元,投标人按照该项费用计入投标总额。
8、交付方式和费用负担:浙江苍南三澳核电厂内,进退场调遣费由乙方承担。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使用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使用时间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3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28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甲方每月按双方书面确认单据支付80%的款项,留20%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设备全部退场且乙方增值税发票及提交完整后60日内结清。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付。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付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4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提供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设备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 月 日 : 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月 日 : 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盖章):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024年 月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履带挖掘机
5
台
2
履带挖掘机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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