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新镇征地土壤场地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金宇大路与南湖中街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007-052
项目名称:西新镇征地土壤场地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西新镇征地土壤场地调查项目
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LY202007-052
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新镇人民政府征地土壤场地调查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西新镇人民政府征地土壤场地调查项目。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3 项目概况: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135批次征地13.2212公顷、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20批次征地10.1047公顷、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21批次征地6.59公顷。
2.4.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西新镇人民政府征地土壤场地调查项目,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成果以及专家评审工作。
2.6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磋商内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CMA资质实验室;
3.3供应商应能根据地块情况、历史,判断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潜在污染区域;开展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及相关样品采集;
3.4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资格,且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团队人数满足项目需求;
3.5 截止本项目磋商前,磋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 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磋商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3.9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疫情期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55044185@qq.com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报名包号)扫描件盖公章;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盖公章;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截图;
(5)如是联合体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扫描件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款凭证发送至155044185@qq.com。" ignore="1">报名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款凭证发送至155044185@qq.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红旗街支行 账号:158303814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时间为2020年07月28日13时30,磋商文件递交到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华苑宾馆3楼3011会议室。
5.2 逾期到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文宾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S105(皓月大路)
电 话:133316862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喜会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南湖中街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703室
电话:18088638276
监督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成果以及专家评审工作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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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磋商内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 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CMA资质实验室;3.3供应商应能根据地块情况、历史,判断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潜在污染区域;开展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及相关样品采集;3.4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资格,且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团队人数满足项目需求;3.5 截止本项目磋商前,磋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7 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磋商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8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磋商资格;3.9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南湖中街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703室
方式:4.1 疫情期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55044185@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华苑宾馆3楼30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华苑宾馆3楼30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S105(皓月大路)
联系方式:张文宾 13331686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南湖中街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朱喜会 18088638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喜会
电 话: 180886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