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临时用地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g2024-s-0814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0510-879322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女士151611434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临时用地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项目组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HCCG2024-S-0814

2.项目名称: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临时用地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磋商文件。

4.评标方法:参照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为:28万元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批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或监制)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及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在上述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204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报名获取,报名成功的方可获取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邮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本次采购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

四、采购活动开始的有关信息: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始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4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5号楼)二楼512开标室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32238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43号



邮政编码:2142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5161143434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5号楼



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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