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232022000079
预算金额144.36万元
招标公司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胡老师0826-3260526
中标公司四川省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说丰泽元建设A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新疆圣博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6232022000079
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合同包一)
终止原因: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四川锐丰泽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承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 5 家供应商实质性进行审查,四川锐丰泽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实质性审查不合格,其余 2 家供应商实质性审查合格。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4号
联系方式:19981812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0826-32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9981812725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文件(2022091401).docx 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文件(2022091401).docx 附件.zip 附件.zip
谈性争竞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编号:N5116232022000079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件文判
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2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0第二章谈判须知7第一章谈判邀请3目录2022年9月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委托,拟对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地址:http://ggzy.guang-an.gov.cn,注册登录方式详见操作手册。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7第六章评审方法4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3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深井湾水库位于邻水县兴仁镇月亮村境内,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小(2)型水利工程。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为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及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三、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二、资金情况2.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项目编号:N5116232022000079。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本次采购通过以下方式邀请6家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五、邀请供应商四、本项目采购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行业。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2、项目建设地址:邻水县兴仁镇深井湾水库。
(1)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供应商入口-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响应)管理,在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经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到系统中,交易系统将向上传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时间及解密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还须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入口,通过“交易主体”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下载谈判文件,未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文件丢失、损坏而无法制作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新系统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获取谈判文件需为GAZF格式。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必须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本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为准。特别提醒:(2)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系统免费获取。
(2)提交流程(1)提交时间:评审当日,按照谈判小组在交易平台评审系统设定的报价时间。(评审当日原则上为开标当日),供应商应当在谈判结束后做好报价准备。3.报价提交。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本项目实行在线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进行报价提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联系电话:0826-3367786)。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前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业务下载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供应商应至少提前一天按《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有关说明安装、调试好所需软件并熟悉有关操作,如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如到现场参加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须按省市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携带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自备电脑,并自行确保电脑可正常连接互联网,自行登录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如因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责任自负。2.解密方式及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5.66.2.245: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guangan/login.html)等待解密响应文件,且须在系统公布供应商后30分钟内(系统自动计算时间)自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遇到系统等非预见性问题除外)。
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发出谈判文件,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评审等环节均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八、电子化交易2.报价应在评审专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无效。注:1.上传的报价表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并以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供应商在系统中收到“开启报价”的提醒消息后,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报价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项目流程页面点击“网上报价”按钮,在网上报价页面点击“新增报价”按钮,投标供应商需要填写投标总价以及上传报价表文件,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撤回。
十、谈判方式谈判地点: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谈判时间: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九、开启谈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启响应文件、谈判过程、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2.线下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要求,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在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参加谈判活动;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1.在线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谈判:
联系人:胡老师。通讯地址:邻水县城南镇云顶村2组8号。采购人: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管理所。十三、联系方式(2)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登记)、瞒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人员,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1)外地人员代表来邻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四川省防疫指挥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和邻水县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826-3215660。联系人:方老师。邮编:638500。通讯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采购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19981812725。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联系方式:0826-2390300CA证书的办理、运维服务:联系方式:0826-2390196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服务: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44.3626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29.9264万元。本项目实行合同固定价报价,合同固定价为129.9264万元,供应商报价低于或高于固定价的为无效报价。 |
3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强制节能产品为蹲便器。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本项目除强制节能产品之外的节能产品为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便器冲洗阀。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为便器,水泥,水泥混凝土制品,建筑陶瓷制品,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墙面涂料,门、门槛,窗,塑料制品。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
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0%(不超过10%)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邻水县财政局。开户行:邻水工行。银行账号:2316556109026406686。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书面申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5 | 预付款 | 本项目鼓励支持预付款 |
6 | 成交通知书发送 | 成交通知书将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直接推送至成交供应商。 |
7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998181272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获取)。 |
8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邻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3376357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23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9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0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
11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除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接受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并明确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
12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3.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7.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13 |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从首次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坚持撤销的,撤销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14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
15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评审时,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无效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查询)无效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由评审现场工作人员交评审专家。 |
16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各供应商不需再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传至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里面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2.本项目开标过程采用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申请人按照《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进入不见面大厅进行开标,申请人可选择如下登录方式之一进行登录:(1)通过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进入系统后,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正在开标的项目点击开标大厅进入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2)通过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大厅,选择邻水后点击投标登录,通过账号、CA或手机扫码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如对本次开标有异议的,可通过不见面大厅中的在线异议功能发起异议。注:1.本项目开标过程若出现非系统的网络故障等情况时,开标程序将正常进行。所有供应商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须遵守直播纪律,不得发表与项目无关的不当言论。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将在直播开标会中宣布,请供应商自行关注。若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咨询电话:0826-2390196 |
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谈判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谈判文件包括谈判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1.谈判文件的构成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3.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3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以保证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项目包干价。适用于设计施工图纸详尽完善(即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且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3.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项目包干价□项目单价3.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3.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3.报价(实质性要求)
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盖章4.2对于谈判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4.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4.响应文件格式说明:采购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工程量调整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视为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响应文件的加密5.5(实质性要求)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需要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内容,供应商应加盖供应商经依法认证的电子印章。谈判环节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的,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报价等)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送入评标室供谈判小组评审。5.4响应文件中的附件或者图片的内容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要求,下载响应文件编制软件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提供的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声明和承诺等所有内容均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无效、虚假等内容所带来的不利后果。5.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保密。未按前款规定编制、确认、加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提交,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7.响应文件的拒收、补充、修改和撤回6.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将对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加密,供应商应当自行做好保密工作。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规定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对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五、成交事项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负责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评审工作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完成,供应商应当具备适应在线评审的软硬件条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开展评审所需的澄清、说明、谈判和报价等活动。因供应商自身准备不足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评审7.3除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其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7.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后重新提交。
(1)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1.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1.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2.成交结果(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2采购合同应当依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签订;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签订合同六、合同事项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1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6.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5.合同公告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补充合同
8.2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8.1本项目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8.验收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7.履行合同
七、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9.资金支付8.4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
询问、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八、询问、质疑和投诉4.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项目经理: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六个月的,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的社保证明(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当地社保部门另有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1.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一、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未尽事宜可在此处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九、其他
(1)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合同签订后须进驻现场施工。3.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4)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该工程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财政评审清单所示全部工程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3)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二、商务要求(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制定)(说明: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4.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3)安全责任:投标人需负责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2)项目完成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按照供应商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表)中的单价与供应商最后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的单价执行。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 |
2 | 技术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工期和进度 |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
4 | 缺陷责任期及质保金 | 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保金3%。 |
5 | 质量保修期 | 12个月 |
6 | 付款方式 | 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 达到付款条件起 60 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00 %;竣工结(决) 算、 审计后, 质保期未满前 , 达到付款条件起 60 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7.00 %;竣工结(决) 算、 审计后, 质保期满后 , 达到付款条件起 60 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均为转账支付至承包方基本账户。 |
7 | 验收 | 1. 本项目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 广市财采〔2021〕27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 2 .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 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验收结果合格的, 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4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8 | 违约责任 | 见合同条款 |
9 | 保险 | 见合同条款 |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3.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的,不得要求提供除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资格,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2.除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或规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或谈判阶段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得要求供应商在响应、谈判阶段提供检测报告,如确实需要检测报告,可要求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阶段或项目实施阶段提供。说明:1.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响应文件”格式三、本项目中文件格式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投标文件制作模板格式不一致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以本采购文件中的格式为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谈判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包号: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XX项目封面:
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XX年XX月XX日
(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线下方式谈判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2注: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日期: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XXXX附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参加“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合法代表,代表我方与谈判小组进行线上谈判。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1.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应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联系电话:XXXX授权代表(签名):XXXX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3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
七、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四、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内不撤销响应文件。三、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二、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十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十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十一、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属于同一单位,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八、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相关事宜。
四、报价函格式4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如我方成交: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的总报价,工期XX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XXX通讯地址:XXX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报价以《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格式6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只需上传财政评审清单即可。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5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传真:XXX
格式7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 项目 | 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
2 | |||
… | … | … | … |
八、项目管理机构格式八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别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公章)(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3 | ||||||
4 | ||||||
5 | ||||||
… | … |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九、报价表格式9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注:
日期: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供应商名称:XXXX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XXXX项目编号:XXX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报价总价(元) | 备注 |
1 | XXXX采购项目 | 1 | 项 |
XXX(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十、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103.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2.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在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小组在交易平台评审系统设定的报价时间内提交,上传的报价表应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制作,并以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实质性要求)注:说明:1.如本项目清单中涉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的,报价中须单独报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结算时按照实际工程费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重新记取。请供应商认真、仔细填写。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二、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一、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我方作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4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1.3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1.总则第六章评审方法
2.3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2.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CA证书,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进入本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2.1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谈判小组1.6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1.5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书面材料上传至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3.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3.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3.评审程序(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3.2.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3.2.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3.2.1投标人在评审时需登录投标系统,在通知消息中收到在线谈判的通知消息时,投标人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在线回复。投标人需要在本项目项目流程中,点击“在线谈判”菜单,在未回复中找到评委发起的谈判记录,点击回复按钮,回复之后进行签章确认操作(即完成签章并签章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则完成回复。相关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操作。3.2谈判。本项目采用线上谈判。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3.1.2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1)施工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3.2.6.2经最终谈判后,施工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施工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3.2.6.1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施工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施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6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3.2.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2.6.4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3.2.6.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2)施工响应文件仍中有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3.3.2谈判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系统设置报价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并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通知,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上传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1除首次施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供应商报价采用线上报价。3.3报价3.2.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3.2.8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3.2.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并列时,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获得有效认证的产品数量,由多到少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供应商获得有效认证的产品数量相同时,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对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编号,放入摇号机内,抽取号码确定候选供应商。3.4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3.5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报价是供应商施工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4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3.3谈判小组拆封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表,若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价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3.9终止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在线谈判、在线澄清,投标人在评审时需登录投标系统,在通知消息中收到在线谈判、在线澄清的通知消息时,投标人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在线回复。投标人需要在本项目项目流程中,点击“在线谈判”或“澄清回复”菜单,在未回复中找到评委发起的谈判/澄清记录,点击回复按钮,回复之后进行签章确认操作(即完成签章并签章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则完成回复。相关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操作。3.8.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8.1谈判小组在对施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供应商澄清、说明3.7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4.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6.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避免或者减少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中的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行为,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竣工后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将严把工程质量关,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收,但任何第三方机构不会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变更,不得审减、审增,对于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内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不要求或者转嫁成交供应商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6.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发包人(全称):(甲方)第一节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及“谈判文件”含义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注:本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与谈判文件中的“采购人”含义相同;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4.工程内容:。3.项目编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承包人(全称):(乙方)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5.工程承包范围:。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
(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评审报告;(3)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成交通知书;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本合同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XXX签订。十、签订地点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备注: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2.1监理人: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2.2设计人:通信地址:。
1.4法律1.3.3临时占地包括:。1.3.2永久占地包括:。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5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成交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9)其他合同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评审报告;(4)通用合同条款;
1.7.2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7.1图纸的提供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3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9.1出入现场的权利1.9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9.2场内交通
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姓名:;发包人代表:2.1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1提供施工现场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承包人人员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4.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无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3.4分包
3.6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3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3.1开工准备7.3开工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X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款的10%。
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8提前竣工的奖励(3)。(2);
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3样品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1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8.4.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2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2.1变更估价原则10.2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0.4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5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X%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X%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12.1.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2.1.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
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12.1.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12.3.1.3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12.3.1.2规费的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13.2.1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3.3.2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4.1竣工退场13.4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14.3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1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3.2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15.3.1保修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8.2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9.1争议评审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3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9.2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公路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公路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质量保修责任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其他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保修费用
工程量清单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邻水县深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符合性响应审查表
2022年9月22日
N5116232022000079是否通过审查
审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四川说丰泽元建设A
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悦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新疆圣博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四川保盛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四川承烨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物方蓉
谈判小组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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