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720240001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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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38号IP科技中心12栋2单元7楼 | 219,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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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盈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0层A09 | 192,500.00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2栋17层1704号 | 26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预算执行审计):
服务类(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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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030000 | 审计服务 | 预算执行审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费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限额(以先到者为准)。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委托的具体项目,在服务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完毕的,中标人应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直至该项目完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包2(涉部门(含事业单位)类审计):
服务类(北京瑞盈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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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030000 | 审计服务 | 涉部门(含事业单位)类审计 | 协助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开展2024年度财政财务类审计项目,分为预算执行类审计、涉部门(含事业单位)类审计、涉街道类审计、涉企类审计。审计对象为成都市武侯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各项目审计组组长及主审由审计局工作人员担任,各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审计组组长、主审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审前调查,协助编制调查了解记录及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分析、研判、归纳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审计文书,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及时归整审计档案并完整提交审计局。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成都市武侯区保密工作制度》《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审计项目现场管理要求,遵守考勤纪律,不无故旷工、迟到、早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照最新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费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限额(以先到者为准)。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委托的具体项目,在服务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完毕的,中标人应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直至该项目完成。 | 人员配置及服务要求:本包件人员基础配置为16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6人,其他人员(助理)10人。 1.第一小组(840个工作小时):配置人员3人,参与适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2.第二小组(560个工作小时):配置人员2人,参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服务。 3.第三小组(560个工作小时):配置人员2人,参与涉及部门(含事业单位)的专项审计(调查)及其他临时性项目审计服务。 4.第四小组(1890个工作小时):配置人员9人,参与交办项目审计服务。 |
合同包4(涉企类审计):
服务类(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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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030000 | 审计服务 | 涉企类审计 | 协助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开展2024年度财政财务类审计项目(涉企类审计)。 |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三)各项目审计组组长及主审由审计局工作人员担任,各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审计组组长、主审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审前调查,协助编制调查了解记录及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分析、研判、归纳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审计文书,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及时归整审计档案并完整提交审计局。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成都市武侯区保密工作制度》《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审计项目现场管理要求,遵守考勤纪律,不无故旷工、迟到、早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照最新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费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限额(以先到者为准)。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委托的具体项目,在服务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完毕的,中标人应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直至该项目完成。 |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通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聂剑萍、张梅、胡渝萍、熊海燕、李妍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支付金额为按照各包件预算金额*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7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54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0724210200007825[2024]00419,采购预算品目为C23030000审计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65,000.00元,采购包2:385,000.00元,采购包4:365,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365,000.00元,采购包2:385,000.00元,采购包4:365,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监督部门: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55834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
联系方式:8555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5353312-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28-85353312-60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